“我在這裡排隊洗車,輪到我的時候,他的車子插了過去。看到對方插隊在我前面,我就氣不過,在車裡面找到了一個空的礦泉水瓶,扔了他車子一下。然後,他便從車上下來,讓我道歉。我說你插隊,我就不道歉,完了就打我了。”
2020年12月19日10時許,杭州錢塘新區下沙派出所接齊某某報警稱,他駕車在某地下車庫排隊洗車時,被一輛藍色車子插隊,因氣不過便将車内一瓶礦泉水砸向對方車子,後對方司機下車以後直奔車旁,自己與對方因此發生打架,緻使身上有不同程度傷勢。
民警徐振甯趕至現場,正與報警人了解完情況後,一旁的疑似打人司機徐某某似乎有些“忍無可忍”了。
“你不要謊報。”司機徐某某指着報警司機齊某某說。
“那有攝像頭,我惹不起你。”齊某某有些委屈的回道。
“民警,我跟你講,當時的确是他先來的,我不知道他在這裡等,然後前面車子快洗好了,我直接就開過去了,他拿礦泉水瓶子砸我,我說你給我下來,你憑什麼砸我,你砸我幹嘛,他說你插隊,我說插隊你不能說一下嘛,然後他就下來了,感覺好像要怎麼似的。我就掐了他衣領,他說掐了他脖子,我掐了脖子還是衣領,我自己知道。”司機徐某某同民警講道。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兩人對事實的陳訴千差萬别,但聽着兩人的辯解似乎都沒有破綻,那麼,事實究竟是怎麼樣的呢?到底誰對誰錯?
齊某某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掀開了“謎團”:
“你看你看,都不用我說,打我這裡,打我這裡,車咣咣響。”齊某某對着行車記錄儀視頻說話響亮了起來。齊某某的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徐某某揪着齊某某的衣領往汽車引擎蓋、柱子上撞。
“我沒有動手打他,隻是把他往引擎蓋、柱子上撞,主要是他太讓人生氣了。”徐某某同民警說道。
經民警現場情況了解,司機齊某某、司機徐某某均為網約車司機,當天齊某某駕駛白色比亞迪小轎車先到場排隊等待洗車,徐某某駕駛藍色榮威小轎車後來插隊先行洗上了車,後兩人發生糾紛。此後,徐某某将停放在地下車庫的另一輛白色大衆小轎車開出,堵住齊某某,不讓齊某某車輛駛離現場,後兩人矛盾越加僵化。
拿礦泉水瓶扔徐某某車子,齊某某有錯;無秩序意識,随意插隊,掐齊某某衣領,堵齊某某車子,徐某某有錯,雙方都有錯,但萬幸,經過檢查,雙方均沒有受傷。
後民警徐振甯将雙方帶回了派出所,對雙方進行調解,兩位網約車司機均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特别是徐某某主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賠償了齊某某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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