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以及補充合同原件;
2、房屋購買銷售統一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以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4、完稅憑證;
5、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複印件。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房屋權屬證書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産管理部門頒發,未設人民政府房地産管理部門的市、縣,暫由入民政府作為發證機關,并委托下屬房地産管理單位具體辦理房屋産權登記發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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