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門診可按照以下方式報銷:
準備好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鑒定表或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證(複印件)、醫療費用收費收據(原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在市局參保的城鎮職工到市社保局辦理,在區(縣)分局參保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到所屬社保分局辦理。
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在備案的醫院門診就醫,使用社保卡在醫院現場聯網結算就醫購藥費用。參保人在下列情況下發生的特殊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可辦理特殊門診費用現金申報手續:
(1)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定居或常駐異地手續,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的;
(2)城鎮職工醫保精神病人在居住地的社區康複診所、慢性病防治站就醫購藥的;
(3)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腎髒、肝髒、骨髓移植術後服用抗排斥藥品,到藥品生産廠家或者開展手術的醫療機構購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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