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冬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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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你有沒有很愛很愛一個人呢?
所謂很愛很愛,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心甘情願為他傾盡所能,為他改變自己。
在一起的時候,你為他做過很多從未做過的事,一切以他為中心,在乎他的一言一語、一舉一動,喜歡與他黏在一起,才分開一會兒,就開始瘋狂想念。
你貪戀他眼中的柔情、臂彎的溫暖,還有他心底對自己的深深愛意。
你想與他天地長久地在一起,永遠不分離。
隻可惜,越是刻骨銘心的愛,越難有圓滿的結局,當緣分走到盡頭時,再相愛的人也不得不分手,各自奔赴人生的下一站。
下一站也許有更美麗的風景,但你依舊沉浸在過去走不出來。因為,你對他的愛早已刻入生命,注入靈魂。
每當想起曾經為他所做的一切,都會很感動,盡管那時的自己看上去是那麼的癡狂,那麼的卑微……
02.
真正愛一個人,真的會很卑微。不是不夠理智,也不是沒有原則,而是愛的力量勝過了一切。
張愛玲說過一句話:“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裡去,但我的心是歡喜的。并且在那裡開出一朵花來。”
低到塵埃,仍滿心歡喜,如花開一樣燦爛美好,這大概就是真愛吧。
其實,沒有人喜歡卑微的愛情, 之所以會在愛情裡變得卑微,隻因剛好遇見命中注定的情劫。
這世間,總有一人,是你命中注定的情劫,你再理性,再清醒,也逃不了,避不開,隻能眼睜睜看着自己一點點淪陷。
明知太愛一個人會很苦,卻還是義無反顧地愛了。
明知太愛一個人會很累,卻還是無怨無悔地愛着。
因為這個人,因為這份愛,你變得愈發成熟。多年後的你,依然感恩那一場遇見,而無半點怨念。
03.
因為太愛一個人而變得卑微,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至少在很多人眼裡,你的癡情、你的付出,是不值得的。
然而,絕大多數人都曾在愛情裡卑微過,除非從來沒有真正的愛過誰。
就像一個朋友說的:“遇見他之前,我從未想過自己會為了一個人流那麼多的眼淚,總覺得自己在感情裡一定會很灑脫,可當他提出分手後,我竟然心痛到不能呼吸,竟然厚着臉皮糾纏他那麼久。”
還有一個讀者留言說,他很愛他現在的女朋友,想和她結婚,一輩子走下去,可她對他越來越不耐煩,動不動就沖他發火。他多次嘗試與她好好溝通,可她根本不願多說。
有一次他談到結婚,她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我沒想過結婚。”
他隐隐感覺到,她可能已經不愛他了,隻是還沒有找到合适的理由說分手,但他不願接受這殘酷的事實,總是自欺欺人,她隻是任性而已,哄哄就好了。
他在她面前總是小心翼翼,生怕說錯一句話,做錯一件事,惹她不開心,什麼都順着她,對她各種溫柔體貼,卑微得完全失去了個性,隻因愛得太深,無法自拔,覺得隻要能和她在一起就好。
真正愛一個人就是這樣,縱然低到塵埃裡,隻要身邊有你,就滿心歡喜。
真正愛一個人,難免會變得卑微。
我們可以允許自己卑微地愛一次,隻一次,千萬不要在愛情裡一味地卑微下去。
畢竟,真正的幸福,是兩個人傾心相待,共同經營。隻有一個人在努力的愛情,注定不會長久。
願你此生足夠幸運,愛的人正好也愛你,不必卑微,餘生幸福。
-END-
作者:安冬悅,自由撰稿人,以溫情的筆觸,寫走心的文字,願在最深的紅塵裡與你相逢。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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