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來源的區别
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區别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産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産權登記。
2、産權的區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産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産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
3、交易時間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内不得上市轉售。而商品房就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隻要是購房者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4、交易限制的區别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因此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5、享受權利的區别
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買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這是因為買受人依法取得了該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權。商品房于其他類型的房屋相比在價格上要高出許多,因此買受人對其享有的權利也相應的全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