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産權房屬于集體所有,無房産證,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小産權房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批準。
買小産權房的法律風險有以下幾點:
1、法律原則上認定無效;
2、房産證問題影響升值;
3、開發建設風險;
4、國家政策調控風險及拆遷補償問題;
5、房屋質量和售後維修無保證;
6、解決糾紛的法律适用不明确。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産、兼并等情形緻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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