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如果在離婚時明确約定不要撫養費的,不能反悔;但如果存在孩子生病,需要支付子女醫療費等等特殊情況的,可以反悔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反悔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對方支付。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7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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