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在官網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對湖南1家保險公司開出一張金額為1.1萬元的“雙罰制”罰單,成為湖南首張拒收現金罰單。
處罰信息顯示,中國人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灘支公司因拒收人民币現金,于2021年4月21日被中國人民銀行永州市中心支行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時任公司綜合部經理周亞麗也被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罰款。
早在2018年,央行第10号公告中就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去年12月,央行再次發布2020年第18号公告,提出人民币是我國的法定貨币,人民币現金是我國境内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現金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當地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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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自開展整治拒收現金工作以來,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精心組織,細化責任,成立了拒收現金整治工作小組,将推動現金支付環境建設、切實保障公衆使用現金消費的權益列入行内重點工作之一,以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為目标,制定《湖南省整治拒收人民币現金工作方案》。
同時,對涉及行政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機構等重點民生領域内事關民生的現金收付行為,将按照“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原則,嚴格标準,依法查處。
來源丨長沙晚報全媒體記者 範宏歡
來源: 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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