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限于信托、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少數确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内的專項信托受益債券,用于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但不準辦理銀行存款業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