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盡調是怎麼做的?編者按:辦理入職手續時應注意哪些事項?,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入職盡調是怎麼做的?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編者按:辦理入職手續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關鍵詞 | 入職手續、勞動人事
(一)入職登記
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姓名、年齡、有效身份證件号碼、家庭住址、健康狀 況、學曆、工作經驗、工作現狀等情況;另外,用人單位可結合自身需求,了解與勞 動合同相關的更具體的基本情況。
(二)入職審查
1、入職材料真實性審查核實勞動者學曆證明、從業經曆、職業資格、通訊住址等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2、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審查
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招用勞動者時,要求其提供與前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其原單位出具同意該員工入職的書面證明。
3、競業限制義務的審查
要求勞動者承諾未承擔競業限制的義務,并向原單位進行核實,以免發生不可預測的訴訟風險。
(三)盡到告知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勞動者有權以企業未履行告知義務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對于無效的勞動合同,在确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四)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五)告知規章制度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還應當将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六)入職體檢
重視入職體檢,同時,要注意在錄用條件中,可以約定不得患有精神疾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等。
(七)明确錄用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之初,通過勞動合同、員工手冊或專門的試用期條件與員工進行明确的錄用條件确認手續。
(八)告知崗位職責
(九)告知社會保險
(十)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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