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流程:
1、員工辭職:
(1)試用期内的員工辭職,需書面提交辭職報告書給用人單位,辦妥《離職報告表》,再予以結算工資;
(2)正式員工辭職,則需書面提交辭職報告書給用人單位人事部審核批準,然後再辦妥《離職報告表》,再予以結算工資。
2、轉出人事關系:
(1)轉出人事檔案、集體戶口、黨組織關系、工會組織關系。
(2)轉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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