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是戰國時期秦武王正式設立的,到明洪武十三年,被朱元璋廢除。丞相是古代的官名,三國以後是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即百官之長。丞相的職責主要是協助皇帝管理一切軍國大事,即“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自秦武王開始,設左丞相、右丞相,作為相邦的副手,此後相邦與丞相一直同時存在。明太祖朱元璋殺丞相胡惟庸後廢除了丞相制度,同時還廢除了中書省,大權均集中于皇帝,君主專制得到加強,皇權與相權的鬥争以皇權勝利而告終。
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通過胡惟庸案)廢丞相的1600年間,丞相的設置斷斷續續,作為官名的丞相在曆史上存在時間并不長。丞相一職在中央政權裡的徹底廢除,是在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丞相之職,建議權歸六部,決定權歸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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