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炸裂的一次獲獎?一個朋友獲得了一個大獎的“提名獎”,祝賀不祝賀倒讓我犯了難按說,能殺出重圍、獲得提名,已相當不易,值得慶賀;但是,畢竟是“隻差一步到羅馬”,好不容易到了城外,硬是沒能進城門,真叫人扼腕歎息,深感遺憾到了這個地步,恐怕遺憾多于歡喜,能高興得起來嗎?這個時候祝賀他,不是給他添堵嗎?,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最炸裂的一次獲獎?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一個朋友獲得了一個大獎的“提名獎”,祝賀不祝賀倒讓我犯了難。按說,能殺出重圍、獲得提名,已相當不易,值得慶賀;但是,畢竟是“隻差一步到羅馬”,好不容易到了城外,硬是沒能進城門,真叫人扼腕歎息,深感遺憾。到了這個地步,恐怕遺憾多于歡喜,能高興得起來嗎?這個時候祝賀他,不是給他添堵嗎?
如果是這樣,“提名獎”設立的效果與初衷恐怕事與願違。本想是給沒能獲獎的人予以安慰和鼓勵;可結果,可能更讓人難堪。
那麼,“提名獎”是個什麼獎呢?一般來講,參與某項大賽或大獎評選,先報名,經過有關組織或機構篩選初評,最後形成數量不多的候選名單進入終評;這個候選名單就叫“提名”,從中産生獲獎人。如果落選了,就給予“提名獎”,使落選的人獲得精神和情感上的慰藉和補償。但是說白了,“提名獎”就是沒獲獎。
如此說來,“提名獎”就是一個怪胎——明明落選了,沒評上,還給個獎,這不很可笑嗎?既然是大賽或者評選,那就肯定有勝出和落選,這是常識;參賽者肯定也會抱着“一顆紅心兩手準備”,獲獎了得意,落選了失意,也是常情。為了安撫失意者,把“提名”變成“提名獎”,雖然我們并不否認組織者的善意和仁慈,但顯得拖泥帶水,對規則缺乏必要的敬畏。任何事情,一搞變通就變了味道。而且,獲得“提名獎”的人顯然對這個獎不會産生興緻,也就難以領這個情。那麼,組織者的善意和仁慈豈不是放空了嗎?
其實,組織者不要低估了落選者的素質和承受能力。沒有獲獎就是沒有獲獎,失敗就是失敗,這世界上每天都在發生許多事情,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每個人都必須面對。記得當年央視有一檔“挑戰主持人”的欄目,我很欣賞主持人馬東對失敗者說的一句話:“可能你很委屈,可能你不服氣,但是你被淘汰了!”幹淨利落,清清爽爽。
和“提名獎”類似,許多大賽或大獎還有一個“優秀獎”。“優秀獎”大多是在等次之外的一個獎項。一二三等獎名額有限,優秀獎可“若幹”,一般媒體在發布消息時,會列出一二三等獎獲獎名單,而優秀獎常寫個“略”。這裡面同樣也有一個問題:什麼叫“優秀”?詞典上的解釋是“品行、學問、成績等非常好”。我們上小學的時候,作文成績分成優、良、可、差四等,優秀從來就是最好的、頂級的;“優秀獎”卻分明成了不夠好的了,這豈不颠覆了“優秀”一詞的本來含義?還有,有的大獎不設等次,獲獎的就叫優秀作品獎,這原本符合“優秀”的本意,但又與人們如今常用的“優秀獎”的意思産生混淆,大家會誤認為你的作品不夠好。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問題,與現在評獎太多、太濫有關。獲獎尤其是獲得重量級的大獎,似乎是對獲獎者全社會全方位的肯定,其鼓舞作用是巨大的,自然也跟名氣、待遇、升遷等現實利益密切相關,當然人人看重,個個争取。因此,一些跑獎、拉票的負面新聞也時有所聞;這敗壞了社會風氣,亵渎了獎杯的神聖。
“提名獎”“優秀獎”雖然與負面無涉,但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想讓更多的人蹭蹭亮、沾沾光,體現了一種利益均沾的平均主義思維,實際上,這種做法溢出了規則的邊界,淡化或消解了評獎的嚴肅性。
今年中國作協評選魯迅文學獎,每種體裁都有上百部作品參與評選,最後各類分别有10部作品獲得提名,終評時從每一類中評出5部獲獎作品。這個評選辦法就很規範,獲得“提名”即候選作品進入最終角逐,落選的作品也并沒有頒“提名獎”。其實,“獲得提名”而不是“獲得提名獎”,才是正确做法,如頗有影響的奧斯卡獎即如此。所以,遵守規則,正本清源,讓評獎規範化、剛性化,别再設什麼“提名獎”這種多餘而可笑的獎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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