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離婚時,隻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财産,對共同财産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