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關于審理離婚糾紛?在人們傳統的觀念中,一對夫妻離婚後,若有兩個孩子,自然該是一人養一個可是,這樣對孩子的成長真的好嗎?8月30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發布《2019-2021年涉未成年子女離婚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指出随着生育政策變化,法院審判工作也面臨着新難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最高法關于審理離婚糾紛?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在人們傳統的觀念中,一對夫妻離婚後,若有兩個孩子,自然該是一人養一個。可是,這樣對孩子的成長真的好嗎?8月30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發布《2019-2021年涉未成年子女離婚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指出随着生育政策變化,法院審判工作也面臨着新難題。
2019-2021年,青浦法院共審結離婚糾紛1468 件,其中涉未成年子女離婚糾紛810件,占比55.17%。在這810件案件中,246件經法院判決結案,其中68件判決離婚,178件判決駁回原告離婚訴訟請求。調解結案326件、撤訴結案(含按撤訴處理結案)228件,其中325件經調解最終離婚。另有9件案件裁定移送有管轄權法院,1件裁定駁回起訴。因調解具有合作性與非對抗性的特點,在解決家事案件糾紛中具有天然優勢,因而調解也成為多數家事法官努力的方向,涉未成年子女離婚糾紛調撤率達到68.40%。
從審理程序看,涉未成年子女離婚糾紛中适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為735件,簡易程序适用率達90.67%,平均審理周期42.7 天,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75件,平均審理周期165.2天。
在審結的涉未成年子女離婚糾紛中,681個為獨生子女家庭,二孩家庭122個,三孩家庭7個。白皮書指出,過往審判實踐中,更多基于對父母利益的考慮,二孩及三孩家庭子女往往會被判決由父母分别撫養。但如今,越來越多觀點認為,子女分别撫養将造成同胞手足的分開、成長環境的改變、情感需求的喪失等負面影響。若不能成功調解,法官在判決離婚時,如何平衡撫養意願、撫養能力與情感需求難度較大,尤其是面對三孩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時,如何抉擇更顯困難。
2019年至民法典實施前,青浦法院有3件涉二孩案件在判決離婚時,将子女判由父母分别撫養。1件涉三孩案件,判決長子随母共同生活,二子、三子随父生活。民法典實施後,僅有1件涉二孩案件判決離婚,因兩名未成年人均已滿8周歲,經法官征詢個人意願,且父母雙方對于随何方共同生活并無争議,故結合二人目前的就學、生活情況,判兩人仍随母親共同生活。
白皮書還提到,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逐步落地,未來或許将會有更多涉多個未成年人子女的離婚訴訟。在養育子女的經濟與時間成本大幅提升的現代社會,如由一人單獨撫養,對于絕大多數離異人士來說,都将可能帶來沉重的負擔;如分開撫養,又應當如何判斷每一個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如何選擇被單獨分開撫養的子女,都将成為擺在法官面前的難題。
欄目主編:王海燕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朱瓅
來源:作者:王閑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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