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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7-20 02:17:09

“願意為你,我願意為你,

我願意為你,忘記我姓名……”

身處愛中,

總有說不完的山盟海誓,

一句承諾,

就能讓人甘之如饴。

當然,也有人覺得,

口頭上的“我願意”還不夠,

落在紙面的确認才更為真誠。

這些看似浪漫的舉動,

法律上怎麼說?算數嗎?

恰逢“520”,

法報君帶你換個角度

讀懂“愛情約定”!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1

戀愛時恨不能為對方

“上九天攬月”,

“我養你”的簡單承諾怎會缺席?

那麼,

分手後可以撤銷承諾,

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花銷嗎?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2

戀愛期間,自願給付另一方款項,特别是具有特殊寓意的轉賬金額(例如“520”“521”“1314”等),或自願負擔某項共同花費,隻要未明顯超過雙方經濟條件允許的範圍,雙方分手後,一方起訴返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情侶之間轉賬行為被認定為附義務的贈與或者附解除條件的贈與,一旦義務不能滿足或者解除條件實現時,贈與的款項是可以要回的。比如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紅包或轉賬,可能會被認定為彩禮,如果男方支付彩禮後,女方未與男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有權撤銷贈與,要求返還。或是以買房、買車、借錢為目的,一旦解除條件(分手)實現,當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返還花銷。

期待一場永不分手的戀愛,

所以寫下“愛情欠條”,

約定提分手的一方要給對方賠償。

那麼,

分手後能以此索要“青春損失費”嗎?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3

青春損失費,大多是以金錢方式來彌補戀愛期間一方的青春時光。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因分手索賠青春損失費、分手費,既不是侵權之債,也不是合同之債,更不是不當得利之債,很難找到一種權利或者權益與之對應。所以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愛情欠條”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後以此索要賠償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憧憬未來,

渴望美好結局,

簽下協議承諾“非她不娶”。

那麼,

“結婚保證書”有法律效力嗎?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4

每個公民都享有戀愛自由、婚姻自由、人身自由權,一切違背法律的合同都是無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5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而戀愛中的“結婚保證書”這種對婚姻自由、人身權利自由的限制内容,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戀愛時喜歡分享一切,

讓對方快樂着你的快樂,

立協議許諾房屋送對方一半。

那麼,

對方一定能成為房屋共有人嗎?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5

協議約定将個人所有房屋送給另一方,屬于贈與行為,該協議有效。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8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财産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也就是說,如果戀愛對象婚前簽協議作出房屋贈與表示,但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過戶手續,尚未轉移房屋所有權的贈與,可以随時撤銷。所以,如果想防止撤銷贈與,可要求對方及時辦理房屋産權變更手續或對贈與協議進行公證。

結婚後最理想的狀态,

莫過于可以相互依靠,

又各自獨立。

那麼,

夫妻能否約定婚後收入歸個人所有?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6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一般歸夫妻共同所有,但夫妻可以約定婚内财産以及婚前财産的歸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以及婚前财産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也就是說,法律尊重婚後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在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求下簽訂的夫妻财産協議有效。

愛情裡少不了互表忠心的橋段,

婚後簽署“忠誠協議”,

約定一方有出軌、背叛行為

立即“淨身出戶”。

那麼,

這能否作為

離婚時夫妻财産分割的依據?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7

忠誠協議中約定的忠誠實質屬于情感道德範疇,夫妻之間訂立的忠誠協議,應由當事人本着誠信原則自覺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間簽訂此類協議,但也不賦予此類協議的強制執行力。因此,在雙方離婚時,不能以“忠誠協議”作為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或确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依據,應綜合考慮婚姻關系中各自的付出、貢獻大小、過錯方的過錯程度等方面。

為了不讓感情因金錢産生嫌隙,

很多人即便婚内向對方借錢,

也會走一個“打欠條”的流程。

那麼,

離婚後能以此“明算賬”嗎?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8

認定婚内借款關系是否成立時,不能僅依據一紙欠條,具體要看借款協議是否滿足以下幾點:1、協議訂立在婚姻存續期間。2、借款來源屬夫妻一方個人财産。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個人事務。4、離婚時,這筆借款的處理按照協議中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也就是說,隻要滿足以上條件,即便離婚,出借方仍有權要求另一方還款。

愛情是對等的,

感情是相互的。

如果婚姻中以自身優勢簽訂

“單方面教育、規劃孩子成長”的協議,

法律會支持嗎?

520結婚儀式雖遲到愛從未缺席(520愛情裡的約定)9

協議無效,也不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8條規定,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也就是說,不能因自身學曆高、能力強等優勢,就完全掌握“話語權”,剝奪另一方教育孩子的權利。

“約定”可能會撤銷,

也可能會無效。

隻有遵紀守法、真心待人,

才是收獲幸福的關鍵!

轉發這條推送,

學點法律知識,

讓我們在愛情裡不迷路!

感謝《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盈科(重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整對本文提供的專業支持!

作者|李一鳴

來源|法治日報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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