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是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以及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各項行政事務。在管理生産建設、财政、糧食、貿易、民政、文教衛生、治安、民兵和調解民事糾紛等項工作方面,行使鄉人民委員會的職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