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中對販毒案件的證據認定規定,對販毒罪定罪依據主要有如下幾種:
1、案件線索來源;
2、破案及抓獲經過;
3、搜查及追繳筆錄;
4、鑒定結論;
5、毒品交易的上線和下線;
6、證人證言和被告人供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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