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辦理保險需要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被保險人的身份證以及前一年交強險正本。
各保險公司應嚴格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規定,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拖延承保摩托車交強險,不得向投保人強制搭售商業保險合同或提出的它附加條件。
各保險總公司不得在系統管控、核保政策、考核指标等方面,限制各分支機構承保交強險,否則保監局将依法追究總公司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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