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産權的一種。
專利權在登記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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