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如何确定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如何确定

知識 更新时间:2024-11-16 21:06:26

  (一)可以擔任監護人的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親屬;

  (4)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監護人的順序及争議解決

  (1)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按上述4類人确定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

  (2)對擔任監護人有争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3)沒有上述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