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服務”指的是關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為中心的治理系統中所扮演的角色的理念。重點闡述公共行政與公民的關系、公共行政與公共治理系統的關系。
“新公共服務”理論源于四個基礎理論,即民主社會的公民權理論、社區和公民社會模型理論、組織人本主義和組織對話理論及後現代公共行政理論。
1、服務于公民,而不是服務于顧客;
2、追求公共利益;
3、重視公民權勝過重視企業家精神;
4、思考要具有戰略性,行動要具有民主性;
5、承認責任并不簡單;
6、服務,而不是掌舵;
7、重視人,而不隻是重視生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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