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買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标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或者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購買的經濟适用住房。
個人購買公有住房時,職工家庭在購房前應向公有住房出售單位辦理認購手續,預付手續費100元(不購房時不予退還),領取購房用的有關統一表式資料。職工家庭在購房前必須協商一緻,确定購房人、職級人、工齡人,簽訂《職工家庭購買公有住房協議書》,并由單位出具《工齡證明》和《職級證明》。購房者購買時由售房單位為購房者代辦申領《房地産權證》手續,購房者應繳納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積部分房款的契稅,購房人付款後,由售房單位向購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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