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未經檢疫的豬肉被處罰?為守牢節日食品安全底線,切實維護元旦市場秩序,中江縣市場監管局踐行“強監管,保安全,護民生,促發展”的執法理念,務實開展了“春雷行動2023”,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力度,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銷售未經檢疫的豬肉被處罰?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為守牢節日食品安全底線,切實維護元旦市場秩序,中江縣市場監管局踐行“強監管,保安全,護民生,促發展”的執法理念,務實開展了“春雷行動2023”,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力度。
2023年1月1日,中江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在中江縣柏樹鄉綜合市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張某豬肉銷售攤位上銷售的鮮豬肉無“檢疫檢訖印章”,其現場未能向執法人員提供所銷售豬肉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經初步核實,張某所銷售的5頭豬的豬肉約800市斤均未經檢疫。張某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禁止銷售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肉類”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張某所銷售的豬肉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進行了立案調查。
(編輯 李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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