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司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什麼時候能結案法律是沒有明确規定的,要依據具體的案情才能确定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現場調查認為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立案偵查。發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移送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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