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經濟的核心是“使用而不占有”(AccessoverOwnership)和“不使用即浪費”(ValueUnusedisWaste)。具體如下:
一是分享的标的物。主要是閑置資源,包括閑置物品、碎片時間、認知盈餘(未被充分使用的知識與專長、技能和經驗、關系與服務)和資金盈餘、閑置空間與公共服務。海量指資源的廣泛性及其龐大的數量,分散指多數來自于未被整合協同的個人資源或者是信息不對稱的沉沒資源。
二是實現的方式。基于互聯網、ICT、雲計算、大數據等,構建平台,形成規模與協同,以更低成本和更高效率實現經濟剩餘資源智能化的供需匹配。這是分享經濟2.0的核心。
三是實現的結果。分享經濟平台可以使得前述閑置資源實現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創新。過去大量的資源并未進入到價值創造的體系,同時分享經濟可以在可持續發展、生态、就業、協作、文化等方面産生積極正面的影響。此外,分享标的具有私權或公共服務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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