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他人損害,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賠償範圍當然包括間接損失。間接損失和直接損失是基于因果關系所做的分類,直接損失是因侵害行為對被侵害權益本身造成的損害,比如傷害他人直接侵害的是身體健康,因治療花費的醫療費等都屬于直接損失賠償項目;間接損失是因權益受侵害間接緻使受害人的财産遭受的損失,比如因身體受傷而減少經濟收入即誤工損失等都屬于間接損失的賠償項目。請求的具體某項間接損失是否會得到法院的支持,首先看有沒有法律明确規定,如有規定必定予以支持,比如人身受損遭受的誤工損失、傷殘賠償金等,交通事故車輛受損期間發生替代交通合理費用和合理停運損失等;若沒有相應規定,隻要該項損失與侵權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成立,同樣應當予以支持,若因果關系不成立,則該項間接損失主張不應也無法得到支持。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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