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适用調解的情形如下:(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遵循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