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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娶鬼有什麼講究

民俗 更新时间:2025-06-28 17:01:52

  一、神秘的鬼魂文化 鬼魂文化曾經是我國古代社會頗具響力的一種民俗文化現象。

  法國學者格羅特說:“在中國人那裡,确立了這樣一種信仰學說,死人的鬼魂與活人保持着最密切的接觸,其密切的程度差不多就跟活人彼此的接觸一樣。當然,在活人與死人之間是有分界線的,但這個分界線非常模糊,幾乎分不出來。不論從哪方面來看,這兩個世界之間的交往都是十分活躍的。這種交往既是福之源,也是禍之根,因而鬼魂實際上支配着活人的命運。”

  這僅僅是從信仰方面着眼,其實鬼魂文化所造成的影響何止于此,古代中國社會的政治、哲學、藝術、文學等方面無不烙着它的印痕。即使在今天的一些偏遠山區,鬼魂文化的一些事象也仍在不同程度地被接受、被傳承。

  如我們将目光移向整個世界,則會發現鬼魂文化乃是一個有世界性的普遍現象。無論哪個國家、哪個民族,在曆史上都無一例外地有過對鬼魂世界的種種設想,有過祭鬼、驅鬼、招魂、鬼事禁忌等諸多行為事象,都有過豐富多彩的鬼故事流傳。可以說,它是每個民族的曆史長卷中必然要揭開的一頁。

  中國人曾經生活在鬼魂的陰影下,茫茫宇宙間,到處都是“視之無形,聽之無聲”的鬼神。對那些神秘莫測的東西,人們從來就是無可奈何的;另一方面,作為一種超自然的實體,鬼卻無時無刻不在冥冥之中對活人施加各種影響,或保庇或作祟,所謂“鬼神之所賞,無大小必賞之;鬼神之所罰,無大小必罰之”,因此,正如格羅特所說,在中國“鬼魂實際上支配着活人的命運”。弱小可憐的生靈,為着祈福和避害的目的,雖然不斷給自己設置了層層保護套,如驅趕、鎮壓厲鬼的“傩儀”及桃符、棘弓等驅邪物,但更多的時候則隻好向鬼表示屈服,以隆重的葬禮、豐盛的随葬品、四時的獻祭等辦法來取悅鬼魂。由此形成了諸多怪誕的媚鬼風俗,替鬼娶妻的“冥婚”就是其中之一。

  鬼娶鬼有什麼講究(鬼娶鬼的冥婚習俗)(1)

  二、冥婚習俗的由來 所謂“冥婚”,又稱“冥配”、“幽婚”、“鬼婚”、“配骨”、“配陰婚”,它是古代對婚偶制度與鬼魂信仰混合生成的婚俗怪胎。

  古代中國人以為陰間與陽世一樣也有婚配,因此,大凡男女生前未婚者,死後其父母、親屬按人間婚儀,為之尋配偶、行婚禮,使死亡男女在陰間有妻室夫婿。

  此俗由來已久,早在《周禮·地官·媒氏》裡就已有“禁遷葬者,與婚殇者”的法律條文。

  東漢鄭玄注雲:

  遷葬謂生時非夫婦,死既葬遷之,使相從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禮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亂人倫者也。……嫁殇者,謂嫁死人也,今時娶會是也。

  唐代孔穎達疏:

  遷葬謂成人鳏寡,生時非夫婦,死乃嫁之。嫁殇者,生年十九已下而死,死乃嫁之。不言殇娶者,舉女殇,男可知也。

  稱冥婚為“嫁殇”、“遷葬”,二者在“生時非夫婦”、“死乃嫁之”上是一緻的,隻是對象稍有差異:遷葬是二十歲以上的成年男女,活着的時候彼此無婚姻關系,未婚而死,其親屬為之結合,将其骸骨遷葬于同一基穴之中,使他們得以在陰間結為夫要。嫁殇則為十九歲以下未成年人(中國古代男子二十歲行冠禮,是為成年,十九歲以下死者均稱“殇”,有“上殇”、“中殇”、“下殇”之分。)未婚而死,由其親屬(一般是父母)為之行婚禮,成陰間夫妻。

  從《周禮·地官・媒氏》中的“遷葬”、“嫁殇”之禁,可知至少在周代冥婚風俗已經相當盛行,惟其如此,始有對此的禁令。而冥婚的肇始則要更早一些。

  自周代制“遷葬”、“嫁殇”禁律到民國二千多年間,冥婚之風長盛不衰,無論庶民百姓還是帝王大夫,均尚此俗。

  鬼娶鬼有什麼講究(鬼娶鬼的冥婚習俗)(2)

  而曆史上最有名的冥婚,要數公元208年曹沖的冥婚。

  曹沖是曹操最小的兒子, 出名的神童,深受曹操寵愛,可惜福淺命薄,死時僅十三歲,正好大臣邴原有個女兒早亡,曹操找到邴原,欲把兩個孩子“合葬”。邴原推辭道:“嫁殇非禮也”。以遵禮守典為由謝絕了曹操。曹操當然不會受傳統經典束縛 ,最後為曹沖找到一位甄氏女孩與之合葬。

  宋人周去非著《外代答》一書,駁斥此陋俗。書中還提到“ 迎茅娘”之俗,實為另一種冥婚形式,為殇男所娶之新娘,并非殇女,而是用稻草紮成像姑娘的草人,然後遵禮迎娶與殇男合葬,使成家室。可見,曹魏時,冥婚之俗是風行一時的。

  曹魏以後的冥婚,曆代都不乏先例。到了唐朝,冥婚依然風行。甚至還出現了冥婚之後鬧離婚的,如《舊唐書·蕭至忠傳》記述,中宗韋皇後引用“韋庶人又為亡弟贈汝南王洵 ,與至忠女為冥婚合葬。及韋氏敗;至忠發墓,持其女柩歸”。

  唐朝冥婚流行的程度不僅見于史實,并且載于小說《廣異記》中就有這樣的故事,可見冥婚之俗,隋唐時已深入民間。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冥婚事例皆帝王大夫之屬,并非此俗隻流行于上流社會,曆代冥婚風俗在民間也同樣流行,隻是史乘未載而已。

  據宋代康譽之撰《昨夢錄》一書中,記述南宋社會有一種專門合,辦理冥婚的“鬼媒人”,他們是專門做未婚夭亡男女兩家聯姻生意的:“北俗男女未婚而死者,兩家命婚而求之,謂之‘鬼媒人’,通家狀細帖,各以父母命.禱而蔔之,得蔔即制冥衣、男冠帶 ,女裙披等……”規格周全隆重。足證民間冥婚之盛。

  同時,鄭徐慶作《書儀》将冥婚列為“定制”雖經唐明宗“深識其非,有诏測正”,但鄭氏此舉已經足以說明冥其婚之風在當時社會上流行到何種程度。

  五代的何光遠 《鑒戒錄》 也曾說到,冥婚之風在當時非常盛行,不但行于夭殇的男女,并且推而适用于活人和泥像:

  蜀有曹孝廉,遊曆至灌口谒李冰相公廟,看到土塑三女,“俨然而豔”,于是指其中第三個祈求,“願與小娘子為冥婚 ,某終身不媾凡庶矣。”曹孝廉因愛慕神的土塑仕女,竟不婚姻,“縱遇困色,視之如糞土,而求泉下之盟。”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元朝以後的冥婚,從《馬可·波羅遊記》到《馀墨偶談》、《螯夕記》都有不少記載。

  而發展到清代,流行的“抱主成親”,又是冥婚另種形式。“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親,男或迎柩歸葬。此雖俗性,亦有禮意。”

  可見,冥婚不再單純殇男嫁殇女,而是發展到活着的未婚妻抱着已死的未婚夫的神主牌,完成結婚大禮,換言之,就是把活人嫁給死人。成婚之後,這個可憐的婦人就得守一輩子活寡。

  這種陋俗,民國初年仍盛行于民間,又稱“望門寡”。當時的冥婚習俗不但風行,而且傳至各地也都有了新的名稱。

  鬼娶鬼有什麼講究(鬼娶鬼的冥婚習俗)(3)

  三、流傳千年的冥婚 實際上,冥婚濫觞于曆代,各類記載不一而足,直至民國年仍有許多記載、報道。這裡隻引兩例,其一,黃華節發表于《東方雜志的》《冥婚》引李景漢《定縣社會概況調查》所叙乃河北一帶的冥婚習俗雲:

  結陰親:無論男女,到了成年時期,沒有結婚就死去的人,家裡因顧及孤男孤女不入祖墳的習俗所限,又不忍把他們埋在地邊上獨受凄涼,又因為他們沒有結過婚,家裡總覺得對不住他們,要想着給死人繼子立後,接續香火,這才有“結陰親”之說。

  三四十年代北平《世界日報》也經常有此類報道文章,足見中原一帶冥婚之俗在民國民間仍盛行。

  陸漢斌在《浙江偏遠地區的冬至趣談》,提及浙江地區的冥婚習俗時說:

  ……等幾個鄉鎮的居民,年屆十六歲以下的姑娘不幸夭折時,她父母要替她請媒人找一個“冥婚夫”,找到冥婚夫之後,才能收斂。且死者的冥婚夫就是她雙親的正式女婿了,所以也要有一番選擇;惟願意應征做她冥婚夫的,大都是貧窮子弟,因弟兄多,恐日後沒錢結婚。所以選擇冥婚夫,也隻能挑品行較好的青年人,談不上“門當戶對”了。冥婚夫尋妥之後,由媒人帶他到女家時,他就具有“杖期生”的身份,但不穿喪服。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他冥婚妻的靈位,并把冥婚妻的眉毛、手指甲剪下,用紅紙包一小包放在靈位前“香火碗”裡,然後給她“開光”,道士們用紙撚成一條約鉛筆大小的紙撚,俗稱“紙撚芯”。一面念念有詞,一面将紙撚芯蘸了油,點起火給她冥婚夫,冥婚夫持此火在她的屍體上由頭照到腳,由腳再照到頭,及第二次由頭照到腳後,即将殘餘的火光丢入香火碗裡,便開始舉行“冥婚”儀式:入殓之後,要把冥婚妻的靈位移到他自己家裡來,請道士“擇上家堂”(把她香火碗裡那一包眉毛、指甲移到他祖先牌前一個大香爐裡,俗稱“公婆爐”之後,她就有他原配的地位,祖先牌上也有她的姓名,她就可以享受他子孫們的供奉、祭祀,并不是“無主孤魂”了)。

  找“冥婚夫”亦即“嫁鬼女”,它以活男與死女聯姻為特點,限“遷葬”、“殇婚”的古代冥婚形式有所不同,是冥婚的一種變式,但仍屬冥婚範疇。

  鬼娶鬼有什麼講究(鬼娶鬼的冥婚習俗)(4)

  冥婚是一種“古老的封建加迷信的婚俗類型”,相應的社會制度是它賴以生存的基礎,從而斷言,随着制度的變革,喪葬禮制的革新,這種婚俗已經成為“曆史的陳迹”了。事實并非如此,即使當今的社會,在偏遠鄉村和某些并不偏僻的城市,習俗仍很頑固地存在。如唐山大地震以後,冥婚就在當地盛極一時,十年過後,該地仍能見到冥婚活動,據高國藩《敦煌民俗學》載:

  1986年5月16日上年10點多。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稅務莊河東聯合工房三街六排七号住宅内舉行過一次冥婚的婚禮活動。

  一陣霹靂啪啦的鞭炮聲,迎來了幾部小汽車,車前還貼着大紅喜字,車上走下兩位老年夫婦,和一群親朋好友,那老太太抱着一個大鏡框。鏡框裡鑲着一張姑娘的照片。模樣很美,也很可愛。後邊老頭和親朋好友在搬被褥嫁妝等。

  這家主人出來迎接,老先生姓名馮立務,已60多歲,原在煙酒公司工作,現已退休;老太太原在清潔站工作,現在退休在家,他們倆将客人迎進屋裡。

  新房已布置好了。門上貼着兩個大紅喜字,窗上貼着窗花,室内家具一新,最引人注目的是正中牆上挂着冥婚男女的單人像,那男青年叫馮建國,29歲,唐山人,那姑娘叫張虹,19歲,天津人。

  主人把客人迎進新房,按照天津風俗,新娘頭上應該戴兩隻紅雙喜字發卡,送親的人戴一隻,所有女賓客,每人頭發上都别了一隻紅雙喜字發卡。

  屋内舉行了肅穆莊嚴的冥婚典禮。由司儀宣講冥文,說:“新娘新郎在得了白血病期間,同住在天津第一腫痛醫院時相愛,他們愛得是那樣深沉、真誠、熱烈,他倆飽含了愛情的淚水,他們所愛的人生與燦爛的青春。張虹,1985年8月去世,死後留下遺書夾在日記本裡,請求允許結為伉俪,張虹父母一直伺候照料淚中的馮建國,直到馮建國于1986年5月去世。他死前也請求死後與張虹永遠結為夫妻。現在雙方家長和親友,決定成全他們的心願,為他們完婚。現在讓我們大家為他們祝福,祝福他倆永遠幸福,大家舉杯喝了這杯喜酒。”于是大家幹杯。

  冥婚儀式過後,女賓客摘掉了頭發上的紅雙喜字發卡。在新房正中牆上,又換挂上一個帶黑邊的新郎新娘的冥婚像。這是把他倆的單人像,拿到照相館,經過特殊處理,放大成一張合影像。

  然後,雙方家長分别把兩個骨灰盒打開,将骨灰合并,由男方家長出幾尺紅布,包上了骨灰盒,親友在骨灰盒邊放幾束鮮花。

  這時又把早已雇好的幾個樂手叫來,吹打起來,開始辦喪,舉行追悼儀式,大家向遺像與骨灰盒默哀、緻禮、悼念。

  先喜後喪,事畢,讓新郎新娘的骨灰盒繼續擺放在男青年的“新房”之中,衆人離去。女方未要彩禮。

  在這場冥婚儀式中還滲入了許多“現代因素”。

  近年來一些媒體對某些地區冥婚陋習的死灰複燃,也有不少的報道。甚至還因冥婚衍生了“竊屍”行業。

  其實冥婚這一習俗,不但在古代中國頗為流行,同時也影響到了我國周邊的一些國家,韓國女明星鄭多彬在2007年上吊自殺,她的父母在2011年就為她舉辦了一場冥婚,對象是2002年亡故的文在成。

  鬼娶鬼有什麼講究(鬼娶鬼的冥婚習俗)(5)

  四、冥婚流傳的原因 冥婚習俗(包括各種變式)之所以風行達二千餘年,其根源究竟在哪裡呢?

  研究者的看法有二。其一,為父母憐疼兒女的體現。如馬之嘯《中國的婚俗》就說:“(冥婚)顯然是作父母的過分疼愛子女,拟以此舉解除心理上對子女夭殇之痛”。

  其二,為封建社會制度的産物。如有的學者說,冥婚是“一種古老的封建加迷信的婚俗類型”,“首先取決于社會制度的變革,冥婚興廢正基于此”。

  應該說,它們都道出了一定的事實,然而我認為更深層的原因還在于信仰方面,亦即至今流行于中國社會的鬼魂信仰的基礎。所以我們說冥婚是對偶婚與鬼魂信仰的混合物。

  冥婚雖然包含着生人對死人的寄托和慰藉,但其本質上是一種陋俗,早已被文明社會淘汰。誠然活着的人對已故親友依然有着難以斷絕的感情,但我們應該采取文明的方式進行祭奠,對已亡人保持一顆敬畏之心,也是對未亡人的慰藉。

  對于死去親人的紀念,是要建立在先讓活着的人過得好的基礎上。不能将莫須有的死人的快樂,建立在活人的痛苦之上,不論是讓年輕少女守寡,還是盜竊屍體,讓活着的親屬惶惶不可終日。

  孔子一向被認為是老頑固,他固守着前朝缥缈的禮儀制度,在春秋亂世,隻有滿肚子不合時宜的仁義綱常。但他對待生死的淡泊态度,仍可在兩千年以後的今天,勸誡那些以“傳統習俗”自居的冥婚者:“未知生,焉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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