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績效考核不好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績效考核不好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9 10:18:24
績效不達标被辭退,這是不符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

勞動者在跟用人單位兒建立勞動關系時,國家充分考慮到了勞動者所處的弱勢地位,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作出了一定條件的限定。

《勞動合同法》在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方面涉及到好多法條,因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裡邊将有關法條作出了彙總:

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被證明不合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緻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内容達成協議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指的是用人單位搬遷等情況。

第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産法規定進行重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企業生産困難破産重組,解除勞動合同也是情有可原的。

第十二,用人單位生産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一般稱為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企業轉産,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緻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績效考核不好怎麼解除勞動合同(績效不達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1

上述14類情形中,與題目所說的績效不達标相關的,可能就是第9項了。不過有關表述确實需要明确。

(1)績效不達标是不是不勝任工作?如果不是不勝任工作,那麼肯定不能按照第9條處理。勝不勝任工作,要看用人單位規定的崗位責任或勝任條件了。當然崗位勝任條件,可以約定一下績效達标情況。但是一般應當有雙方書面的合同約定或者共識性的約定,單位提供不出證據來也不行。

(2)有沒有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不勝任工作是一個條件,但是還要進行下一個步驟,是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才可以。崗位培訓,一般是指職工因業務不熟練導緻的考核不合格或者工作不勝任。調整工作崗位肯定不能調整往工作要求和責任要求更嚴格的崗位,這是大家通識的原則。

(3)仍然不勝任工作了嗎?實際上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19條第9項這一規定,主要是給職工一次機會,不能因為一次性的不合格或者不勝任就否定職工這一個人。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履行上面三個步驟,是不可以依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注意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不過,勞動者不勝任工作這一條款不僅出現在《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裡面,這實際上也是《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二款的規定。

績效考核不好怎麼解除勞動合同(績效不達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2

如果勞動者确實符合這一條款,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标準是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工作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月工資指的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般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應當加付一個月工資。這就是我們常說的N 1的由來。

實際上,如果用人單位利用不勝任條款解除勞動合同不規範,被裁定為依據無效。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恢複勞動關系,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下,支付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也就是常說的2N賠償。

所以,這一懲罰還是非常重的。就現在這個情況來講,用人單位确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就看勞動者努力維權了。如果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支付一倍經濟補償,如果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兩倍的賠償金。

績效考核不好怎麼解除勞動合同(績效不達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3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