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6日訊,電商來襲,實體店紛紛陣亡。做珠寶首飾生意的老張在苦苦堅持了幾年後,陸續撤掉了自己在商場裡的5個專櫃。但讓老張更感煩心的是,當初削尖腦袋擠進一鋪難求的商場,如今離開卻是難上加難。因為與商場簽訂“霸王條款”,強行撤櫃讓老張背上了根本違約的風險,預支一年的租金等各項費用眼見也要“打水漂”。
“霸王條款”令商場專櫃店鋪頭疼不已
慘淡經營卻難抵電商兇猛
2015年5月30日,老張撤掉了他在崇文門某購物中心的最後一家實體店鋪。“必須趕緊搬走,要不然就都砸手裡了。”今年48歲的老張做了近十年的珠寶生意,辛辛苦苦打拼出5家分店。2010年,随着阿裡巴巴、京東、當當等電子商務行業崛起,老張的實體店鋪受到了強烈沖擊,業績滑落的速度讓他措手不及。
徐芳律師
徐芳:法學碩士,北京市天沐律師事務所律師。從事律師執業以來擅長辦理公司收購、股權轉讓、公司治理、合同管理等法律事務的訴訟和非訴業務;先後為地方旅遊局、生物動力企業、糧食企業、文化傳媒企業、期刊出版社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和專項法律服務。
1、在合同締約階段,應當對履約保證金及租金的支付、合同的期限、違約責任等核心的條款進行充分的協商,避免出現“霸王條款”。“鑒于商場的租賃合同大多為格式條款,承租方可與商場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對合同條款的部分内容進行變更。”徐芳律師說。
2、在簽訂合同時,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盡可能降低履約保證金的數額,在租金支付方式上盡可能避免選擇年付或者半年付的方式。“如果老張與商場協商按月份或者季付,即使提前退租,那損失也在可控的範圍内。”徐芳律師表示:“承租方在簽合同時,要堅持這一點主張,這也是保障自己利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3、如果承租方迫不得已要提前解除合同,首先建議與商場進行協商。“一般商場都會讓商戶遞交撤櫃申請書,但在申請書中要将已經交納的費用列明,同時要保存好已經交納的各項費用的票據。
來源:北京晚報 北晚新視覺網 記者 吳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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