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導讀
随着人口老齡化的增長,以及工作壓力的增強,退休已成為人們最關注的問題。而退休并不是說退就能退的,尤其是在一些事業和企業單位,退休年齡問題尤受關注。這是因為退休與年齡是密切相關的。那麼,退休年齡到底是以什麼為準呢?
現實生活中,就有這樣的事情,比如說,機關事業人員的人事檔案,裝載了幾乎所有能證明個人身份和學曆、工作經曆等方面的原始材料和資料,足以證明其一生的經曆。
年齡認定的資料,從入團志願書、入黨志願書、學曆經曆和證明、入學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工作調動時間等,都有原始的資料,這些原始證明材料,以及曆年來的考核登記表幾方面對應,完全可以推定,到底哪個年齡才是真正的出生實際年齡。
随着時代的發展,各種退休年齡逐漸是向身份證記載的出生年月靠攏了。尤其是99年之後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很多地方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就沒有審核職工檔案的做法。
因為他們就沒有檔案,最多的是他們申請辦理靈活就業的一些審批材料,這些材料一般不具備檔案的證明效力。工作不僅僅是保障目前的生活,也是為了保障退休以後的生活,在職期間勞動者有養老保險,達到一定條件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上班工作,對于大多數勞動者而言是為了生活的必然選擇,雖然有為了理想為了事業工作的人,但也有不少人日複一日重複着同樣的工作,很多人為了滿足招工、上學的條件,很多人會修改自己的年齡信息。那麼身份證和檔案年齡不一樣,該按哪個年齡退休呢?
李先生當年參加工作時為了能夠符合招聘條件順利入職,在填寫個人檔案信息時謊報了年齡,比時間年齡小了3歲,單位也沒有嚴格審查,就這樣登記通過了。從此李先生身份證上的年齡(實際年齡)就跟檔案上的年齡不一緻了。
直到前一段時間單位開始處理這一批退休人員申請時,發現按照檔案記錄李先生還有3年才退休,并且也不滿足能夠提前退休的條件,因此沒有批準其退休申請。随後,李先生拿出自己的身份證進行辯駁,表示自己實際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了。
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号)文件第二條第二款: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緻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那麼,法律具體到底是如何規定的呢?
1、退休年齡的确定,一般是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認定兩者一緻的時間為職工的出生時間,依據出生時間确定退休時間。目前大多數采用個人社會保障号也就是身份證号碼來确定退休年齡。
2、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二)款規定,職工退休檔案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一緻的,應按最早檔案年齡記載計算。
綜上所述,退休年齡的認定是根據身份證、檔案綜合認定。隻有當兩者不一緻時才以檔案為主。
來源:律法獨角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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