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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周是戰國時期哪裡的人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27 15:30:25

根據史料記載,西周先祖名為“棄”,别姓姬氏。換言之,他的全名應該稱為姬棄,但為何從古自今,人們卻都以“後稷”相稱呢?這到底是習慣性錯誤還是别有意蘊含義呢?本文将從“後稷”一詞的釋義以及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時代特點,着手探究“姬棄”之所以被尊稱為“後稷”的原因。

莊周是戰國時期哪裡的人(姬周的先祖本名叫棄)1

一:周先祖“棄”的生平事迹

1、棄的出身:

《史記.周本紀》曰:“周後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源。乃帝喾元妃,姜源出野,見巨人迹,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詳,棄之隘巷。馬牛過者,皆辟不踐。徙置之林中,适會山林多人,遷之而棄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 姜源以為神,遂收養長之。初欲棄之,因名棄。”

根據記載,我們不難看出,棄的生母雖然地位顯赫,是帝喾(五帝之一)的正妻,但棄卻非帝喾所生,排除古人假托神話的習慣後,基本可以确定棄乃其母婚外情所生之子。所以才會在出身之後被母親認為“不詳”然後被“棄置隘巷和渠中冰上”。由此可見,彼時雖已進入父系社會,但母系社會的流風餘韻尚存。

但就是這個婚外情所生的棄子的後代,卻開創了中國曆史上最輝煌的時代,他們創造的文明和制度至今銘刻于每個中國的骨血深處,随同這個民族,這片土地繼往開來,源遠流長。

2、棄的職業:

據《史記.周本紀》記載,這個出生并不光彩的棄子,自幼卻有着非同尋常的志向和追求。在他還是孩子的時候,就樹立了遠大的志向,喜歡農稼花圃之事,而且但凡經過棄手的作物大多繁茂異常,豐收連連,由于他這特殊的技能,成年後被堯選拔為負責農事的農官。

“棄為兒時,屹如巨人之志,其遊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成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宜榖者稼穑焉。民皆法則之。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棄,黎民始饑,爾後稷,播時百谷。封棄于邰,号曰後稷,别姓姬氏”。

換言之,在黎民饑寒交迫的時候,正是棄憑借自己的一技之長,“善稼穑,播種百谷”使天下免于饑馑相薦的境地,帝舜為了嘉美他的功德,于是賜封地、姓氏。由于棄是依仗農業而崛起的,所以帝舜又賜他名号“後稷”,自此,我們清晰的看到出身并不光彩的棄,憑借努力成功扭轉了自己的命運,一舉成為名重天下、譽滿中華的谷神——後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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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後稷”二字在古代文獻中的釋義看“棄”的赫赫功勳

稷:稷,齌也。五谷之長。_________《說文解字》

稷,粟也。__________《爾雅.釋草》

稷,今人謂之高粱。_________________《廣雅疏證》

黏者為黍,不黏者為稷。_______________《本草綱目》

又神名。稷,五谷之長。五谷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___________《風俗通義》

又農官名曰後稷。汝後稷播時百谷。____________《書·舜典》

從漢字“六書”的角度而言,稷字屬于形聲字,從禾,畟(ji cè)意為與農作物有關,本義是稷谷,是百谷之長者,古代帝王奉之為谷神。把他和代表土地神的“社”字組合在一起形成“社稷”的組合,恰好就是家國天下的代表。

所謂,民以食為天,作為五谷之長的“稷”在古代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而中國又是一個衆神崇拜、祖先信仰極重的國度,當人們把“社稷”二字組合在一起的時候,即在現實和心理上認同了二者與衆不同的超然地位。

衆所周知,遠古時期生産力極為低下,群落生活也較為落後,面臨艱險的自然環境和惡劣的生活條件,唯有确保人口的不斷繁衍才能保證氏族部落的長久存續。所以,果蔬肉脯一類的糧食産品就顯得異常重要,而“生而神異的棄”則正好具備這方面的天賦技能,成年後的“棄”也憑借其了得的稻種技術不僅極大的促進了生産力的發展,同時又大大提高了糧食作物的産量。不僅幫助百信免于饑馑而死,而且鼓舞了人們的生育熱情,使遠古時代的華夏部落得以不斷壯大昌盛。

所謂“生我者父母,養我者稷也”正是知道糧食作物的重要性和戰略意義,帝堯便舉“棄”為農官(即後稷),到了帝舜時期,鑒于“棄”突出而卓著的貢獻,在量功授爵之時,便索性将農官“後稷”作為他的封号,自此,棄成功取代曆代“後稷”而将此号獨歸己有。天下進入“凡所生人,莫不受稷(棄)賜”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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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屢遭遷徙的周部落開始出現将“後稷”混稱為農官和“棄”的現象

《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

不得不說後稷(棄)是個遠見卓識的領導型人才,他将自己稻種稼穑的技術完完全全的傳給了自己的子孫後代,在那樣一個極其講究身份出生和血統貴賤的時代,後稷(棄)在傳承技術的同時也将原本天下公職的“後稷”變成了姬氏私職的“後稷”。

《史記.周本紀》“後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

《史記.周本紀》“不窋末年,夏後氏政衰,去稷不務,不窋以失其官”。

繼承先祖事業的姬氏子孫世代擔任“稷官”一職,也和先祖一樣成為“後稷”,并且在陶唐、虞、夏時代都有着卓著的功績勳勞,使天下之人莫不受其恩賜。而就材料來看,此時的“後稷”又僅就職官名而言,并未被用來指代“棄”。

《史記.周本紀》“(不窋)奔戎狄之間。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劉立。公劉雖在戎狄之間,複修後稷之業。”

可見,随着時代的更疊,姬氏族人雖然屢遭播遷(夏太康失國,廢稷之官,不複務農),卻始終沒有抛棄姬氏賴以崛起壯大的本業,在遷居戎狄之後,也不過是在農業的基礎上兼之畜牧業的發展,不然從不窋到公劉,何以姬氏族人依然能夠純熟的複興農業種植呢?

與此同時,姬氏族人雖然由華夏而戎狄,但卻始終沒有忘記自己高貴的出身,始終惦念着先祖“棄(後稷)”的光輝業績,所以在他們以極為傲嬌的語态追溯先祖之業時,往往會不自覺的以“後稷”相稱。

綜上,此一階段中,在周部落内部已經逐漸出現時而以“後稷”稱農官,時而稱“棄”的現象,“後稷”一詞的意義開始擴大并逐漸和“棄”直接挂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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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王伐纣出于政治法權的需要,以“後稷”稱呼祖先“棄”

(武)王曰:“在昔後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績。凡在天下之庶民,罔不維後稷之元榖蒸享。在商先哲王,明祀上帝……亦維我後稷之元榖,用告和、用胥飲食。肆商先哲王維厥故,斯用顯我西土。”

譯文:從前後稷,聽從上帝之言,播種百谷,達到了大禹的功績。凡是天下的庶人百姓,沒有人不用後稷的嘉谷來祭祀和進獻。殷商王朝的先哲賢王們在祭祀上帝的時候,也是用我祖後稷所播種的嘉谷,用以求告民和以及飲食。商朝的先哲賢王們也正因為這個緣故,使我西土顯榮壯大。

這是在周武王克定殷商之亂後。召集殷商遺民訓誡的的内容,由此,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棄”的後人為鞏固新生的政權,開始向被征服者宣示周先祖“後稷(棄)”的曆史貢獻——無論是夏後氏還是殷商的先哲賢王,無一例外的都曾蒙受“後稷(棄)”農業所帶來的恩惠。

以此來證明姬氏家族不僅有着輝煌的曆史,同時還有在高貴的出身,既然與“棄”同時期的殷商先祖“契”能夠獲得天命據有天下,那麼後稷的後人自然同樣可以取殷商而代之,成為下一代獲得天命認可的王權執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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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又說道:

今在商纣,昏憂天下,弗顯上帝,昏虐百姓,奉天之命,上帝弗顯,乃命朕文考,曰:‘殪(yì)商之多罪纣。’肆予小子發,弗敢忘天命,朕考胥翕稷政,肆上帝曰:‘必伐之。’予惟甲子,克緻天之大罰。[上]帝之來,革纣之命,予亦無敢違大命。敬諸!昔在我西土,我其齊言,胥告商之百姓無罪。其維一夫。

翻譯:現在的商纣王,昏亂而使天下憂病,不能昭顯上帝的恩德,殘虐百姓,背棄上天之命。上帝也不保佑他,上帝于是命令我的先父文王:‘殺死商朝多罪之人——纣王!’所以小子我姬發,不敢忘記天命,我的先父治國合乎後稷之政,所以上帝說:‘一定要讨伐商纣王。’所以,我在甲子日,執行了上天偉大的懲罰。上帝顯靈,革了纣的命,我也不敢違抗天命。敬慎啊!以前我在西土,我在祭祀前,昭告商朝的百姓無罪,有罪的隻是一夫商纣。

在周武王大肆宣揚“後稷”顯赫的功德的同時,又曆列商纣王的昏聩失德,兩相對比之後将自己“觀兵孟津”舉兵入朝歌的行為歸結為“天命所歸”。而後再三強調自己此來隻為吊民伐罪,誅殺殘虐百姓的商纣,并無歸罪天下臣民和殷商百姓的意思。所以,殷商之遺民完全不必有所疑慮和擔憂。

通過《逸周書.商誓釋》這兩段文字的解讀,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到了周武王時期,出于發展部落和鞏固政權的需要,他不僅打出“三分天下有其二,猶服侍殷”的周文王的旗号,同時還打出了“時播百谷,使黎民不饑”的後稷的旗号。以此彰顯姬氏部落的雄強和偉大,并索性将“後稷”這一原屬于農師的職官稱号,改換成“棄”的個人所有,将先祖封神。将其昭昭穆穆的曆史貢獻昭告天下。換得天下蒼生黎民百姓的認同和支持,進而攫取政治上的絕對的政治法權,為姬周的天下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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