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種古代結婚的習俗?結婚乃是人生大事,如今各地結婚時的風俗都不盡相同,但是各項風俗都代表着旁人對兩位新人的祝福,其實有很多風俗在時間和社會進步下都已經漸漸消失了,但是根據記載,我們還是可以了解到古代的成婚制度有哪些講究,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十種古代結婚的習俗?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結婚乃是人生大事,如今各地結婚時的風俗都不盡相同,但是各項風俗都代表着旁人對兩位新人的祝福,其實有很多風俗在時間和社會進步下都已經漸漸消失了,但是根據記載,我們還是可以了解到古代的成婚制度有哪些講究。
婚禮中的禮儀,在《儀禮》中的《士昏禮》中有記載。其中記載了六個步驟,分别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稱為六禮。
男子如果想迎娶女子,首先應該讓幾位使者去女子家中求婚,或者自己親自登門拜訪,這個過程稱為納采。但這個時候還不能對姑娘指名道姓,于是男方就會悄悄的說我要娶你們家一個姑娘。女方家庭先看看男方,好小夥子,飽讀詩文,一表人才,然後才會問男方中意的是自己家裡哪一位女子,這個環節就稱為問名。
父母雙方都同意了,這樣一來,這門親事就初步确定下來了。然後就到了講究的時候,古人對于神明還是相當看重的,不僅在嫁娶方面會研究,甚至養隻貓都會向神明祈禱,祈求保佑自己的貓咪不會走丢。所以男方就會去廟中占蔔,看看這門婚事能不能得到神明的祝福,是否大吉,以後的生活兩個人會不會幸福。這一步驟就稱為納吉。
納征這一環節在現在也存在着,現在我們管它叫做聘禮。《禮記·士昏禮》中原文記載:“納征者,納聘财也。征,成也。先納聘财而後婚成。”意思就是隻有男方向女方送了聘禮,才标志着訂婚階段的結束。這個聘禮其實沒有數量多少的規定,主要是看女方的條件好壞而定,為了圖個好彩頭。
請期在現在的婚禮規則中也遵守着,就是選擇一個合适的日子來舉辦婚禮。很多人到現在還信奉黃曆,在古代,婚期由男方制定,得到了女方的同意以後,就會确定下來日期,求得一個天時地利人和。
接下來就是重頭戲了!就是男方要帶着大紅花去迎娶女方啦,這個風俗起源很早,在《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于渭。”講的是周朝開國的一系列故事,這句話就記載了周文王來渭水迎親的故事。在古代,親迎的講究有很多,周朝的時候十分注重禮制,所以禮節複雜繁重,後來随着時代的發展,制度趨于簡易,但是整體上還是為了新人婚後的幸福美滿,都是吉祥的寓意。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婚姻需要“儀式感”。
那麼如果婚後兩個人感情不睦,想要結束婚姻的關系,又應該如何處理呢?
大家知道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是低于男性的。所以在婚姻關系中,一般是由男性主導,男方休妻的理由被稱為“七出”,如果自己的妻子出現了以下七種情況,那麼男方就可以選擇休妻,分别為:對父母不孝,無兒無女,與人通奸,對丈夫的小妾心生嫌隙,得惡性傳染病,愛嚼舌根,私自動用家庭财産。
以上,其實有的要求是以維護男子利益為出發點的。做妻子的,不僅要和丈夫的妾室相親相愛,如果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育或者不幸得了傳染病,還有被丈夫抛棄的風險,在古代想當好一個妻子可真難啊!
但是也有來束縛“七出”的規則,叫做“三不去”,古話曾說:“婦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窮窮也),不去。嘗更三年喪(不忘恩也),不去。前貧後富貴(不背德也),不去。”意思就是,現在的妻子已經沒有娘家可以回去了,丈夫不能休妻,曾經為了丈夫的父母服喪三年的,丈夫要記得她的恩情,同樣不能休妻,妻子在丈夫貧窮的時候陪伴左右,在丈夫富貴以後仍然不能休妻。
此外,還有其他幾種制度,比如“義離”“和離”“呈訴離婚”三種制度,是針對于比較複雜的情況。
比如第一點,義離,就是當夫妻雙方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和意外的時候,由官府斷案強行離婚。就好像我們現在的法院判決離婚一樣,判決的依據就是家庭暴力等情況,但是不僅僅局限于夫妻二人,如果暴力的對象是旁系親人,那麼也是不允許的。根據法律必須強制離婚,如果不聽的話,就會依據法律懲罰,這樣的情況稱為“義離”。
第二點,和離。按照我們現在來說就是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夫妻兩個人經過商量協調,确認結束婚姻關系。但是這樣的情況畢竟是少數,除非是女方家有足夠的勢力支持,她才有底氣提出和離。否則想想古代社會對女子束縛的條條框框,普通女子主動提出離婚,恐怕免不了他人的一頓指指點點。所以一般是男方主動提出的,女方在這方面還是處于被動。兩方談妥之後會簽訂放妻書,但是隻需要男方簽字,不需要得到女方的簽字。
敦煌曾經出土過唐朝的“放妻書”,摘錄一段:“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若結緣不合,必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點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娘子相離以後,重梳蟬鬓,美掃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别兩寬,各生歡喜。”裡面飽含了送給對方美好的祝福,有很多話現在我們還在用。
第三點,呈訴離婚。這個包含的原因就很多了,盤點起來有很多複雜的原因,聽起來非常像狗血言情劇和普法欄目劇,就不一一細說了。
細想起來,古代的婚姻制度還是由男方主導的,休妻并不會征求女方的意見,一封休書女方就隻能收拾東西回娘家了,而且離婚後的女子也會承受着流言蜚語的騷擾。而現在的社會包容度越來越高,人們對自己的人生選擇權也可以受自己支配,婚姻的目的是為了找到合适的人,而不是對人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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