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網紅因毆打孕婦“紅”遍全網,毆打行為緻使該孕婦先兆早産,至今未脫離高風險早産征兆,而該事件的起因僅是孕婦的丈夫為保護孕婦推了一下該網紅沒牽狗繩的寵物狗。有人說:“打狗還得看主人”,但是這并不能成為打人的借口。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緻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實務中,為查明此類故意傷害案件的基本事實,一般需要對受害人的傷勢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即傷情鑒定。目前,孕婦仍在醫院治療,其傷情需醫院的進一步診斷确定,公安機關發布警情通報稱需要對孕婦進行傷情鑒定後依法對該案作出處理。那麼傷情鑒定到底是什麼?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楊志峥律師憑借多年辦理刑事案件的經驗,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對傷情鑒定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知識進行了梳理。
在處理刑事案件時,傷情鑒定的存在能夠正确的查明案件基本事實,同時為定罪量刑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五條對應當進行傷情鑒定的情形作出了規定,“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傷情鑒定:(一)受傷程度較重,可能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傷情鑒定的;(三)違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對傷害程度有争議的。”
法醫在對當事人進行傷情鑒定時,需要參考一定的鑒定标準。201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為了進一步加強人身損害程度鑒定标準化及規範化工作,發布了《人體損害程度鑒定标準》,具體規定了傷情鑒定的原則、方法、内容及等級劃分。
楊志峥律師提示,在司法實務中傷情鑒定能在刑事案件中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也是判定侵權人是要承擔刑事責任還是行政責任的一種有效地證據。隻要傷情鑒定的級别達到輕傷以上級别,就涉嫌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若要最大程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從更加專業的角度對傷情鑒定進行分析。一旦涉嫌其刑事責任,那麼被傷害的一方将作為受害人有權利要求對方支付經濟賠償,也可以在後期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中作為受害人要求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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