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依法核準登記,以個人或者家庭為單位從事生産制造、工商經營活動的非企業形式組織;享有合法财産權,包括對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及依據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種債權。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對于個體工商戶有着兩大誤區,可以“不記賬”、“不交稅”,但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
1、“凡從事生産、經營并有固定生産、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2、隻要是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目前可以享受增值稅季度開普票額度45萬以下,免征增值稅的優惠;除此之外,還是得正常繳納相應的稅費。
那麼,個體工商戶主要有哪些稅款征收的方式呢?
一、查賬征收;納稅人的賬簿、财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如實核算、反映生産經營成果的情形,按月或者季度預繳,年終彙算清繳。
如成都某個體工商戶的營業額為400W,其中可取得成本100W,按照查賬征收的方式,目前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增值稅:400W/1.01*1%=3.96W
附加稅:3.96W*0.6%=0.24W
個人經營所得稅:(400W-100W)*35%-6.55W=98.45W
稅費總計:102.65W
二、核定征收;納稅人會計賬簿不健全、收入憑證等資料殘缺難以查賬,由稅務機關依法核定征收;主要有定額核定、定率核定兩種方式。
1、定額核定;按照開票額直接核定個人經營所得稅。
如成都某個體工商戶的營業額為400W,其中可取得成本100W,如果入駐稅收優惠園區(重慶園區按照個稅1%)的定額核定征收方式,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增值稅:400W/1.01*1%=3.96W
附加稅:3.96W*0.6%=0.24W
個人經營所得稅:400W*1%=4W
稅費總計:8.2W
2、定率核定;按照開票額的10%核定個人經營所得的利潤(根據行業确定核定稅率,通常情況下為10%),再乘以五級累進制适用稅率(5%-35%),最後減去速算扣除數。
如成都某個體工商戶的營業額為400W,其中可取得成本100W,如果入駐稅收優惠園區,按照10%的定率核定征收方式,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增值稅:400W/1.01*1%=3.96W
附加稅:3.96W*0.6%=0.24W
個人經營所得稅:400W*10%*25%-2.55W=7.45W
稅費總計:11.65W
綜上所述,不是新辦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記賬、不交稅,而是通過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和不同的征收方式,可以大幅減輕各位老闆的稅負壓力;希望以上的分析,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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