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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45批次電動自行車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7-20 11:12:44

抽查45批次電動自行車?本文來源:消費者報道 作者:黃成宏,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抽查45批次電動自行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抽查45批次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抽檢)1

抽查45批次電動自行車

本文來源:消費者報道 作者:黃成宏

7月18日,浙江杭州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行駛中突然起火,一對父女燒傷嚴重,消防隊分析,事故起火原因與電動車的锂電池故障有關。

那麼,電動自行車哪些安全指标值得注意?曆年抽檢中,各品牌表現如何呢?

2021年9月,《消費者報道》整理了國家、省市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工商及質監局)于2016年至2021年關于電動自行車産品的抽檢情況。

結果顯示,2016年至2021年的5年間,國家、省級監管部門共抽檢發現865批次電動自行車不達标,其中最高車速、短路保護、整車質量、制動性能等指标不達标問題較突出,愛瑪、雅迪、台鈴、小牛、綠源等大品牌上“不達标黑榜”。

圖片來源網絡

愛瑪、小牛、雅迪、台鈴等大品牌被檢出不達标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起火的新聞常見諸報道,讓人觸目驚心。僅2013年至2018年,北京市發生非機動車交通事故30餘萬起,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就有約18.7萬起。

抽檢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1年間,國家、省級監管部門共抽檢發現865批次電動自行車不達标,較多知名品牌均有不達标情況,包括愛瑪、小牛、雅迪、台鈴、綠源等知名品牌。

其中标稱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愛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21批次不達标,是抽檢出現不達标情況較多的生産企業。

愛瑪電動車的具體不達标情況如下。

其中,2020年5月,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1批次愛瑪 TDT1087Z電動自行車不達标,生産日期為2019/11/6,涉及指标為尺寸限值、短路保護。2019年12月,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2批次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愛瑪TDT1082Z 電動自行車不達标,生産日期為20190618,涉及指标為整車編碼。2019年8月,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5批次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愛瑪電動自行車不達标,生産日期為20180713、20180919、20180921、20180816、20181015。其他不達标情況不再一一枚舉。

除了“愛瑪”,大品牌“雅迪”和“台鈴”電動自行車也被檢出多批次不達标。

台鈴電動車的不達标情況具體如下。

其中,深圳市深鈴車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台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2批次不達标,天津深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産的“台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3批次不達标,台鈴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台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2批次不達标,東莞市台鈴車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台鈴”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批次不達标,這幾家生産企業之間有股權關系。

雅迪電動車的具體不達标情況如下。

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1批次不達标,天津雅迪實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4批次不達标,廣東雅迪機車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3批次不達标,浙江雅迪機車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出1批次不達标.其他品牌不達标情況不再一一羅列和贅述。

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是“不達标重災區”

為什麼這些大品牌這麼多批次不達标呢?涉及哪些指标?

目前的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大多涉及電池安全和改裝。事故中常見的自燃或起火主要是由電池假冒僞劣、不正确使用、蓄電池和充電器等配件不匹配引起。而超标或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也是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

根據抽檢數據,最高車速、短路保護、整車質量、反射器和鳴号裝置、車速提示音、制動性能等指标不達标情況較突出。

2019年4月15日,新國标GB 17761-2018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代替GB 17761-1999正式實施,為強制性執行标準,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要求。

新國标實施,由于部分企業不夠重視,導緻以下幾個指标不達标情況依然較嚴重。

一、最高車速,296批次不達标。新國标強制規定,電動自行車需要進行3C認證,并将最高速度設定為25km/h,且不能超過标稱的最高設計車速。車速過快,不僅會影響車輛的操作穩定性,車輛難以操縱,而且刹車距離過長,在意外情況發生時,人身事故傷害難避免。

二、短路保護,187批次不達标。短路保護項目屬于電氣裝置項目,電氣線路出現短路等異常現象,易引發電線局部積聚熱量,導緻電線高溫老化,引起電器元件損壞,進而可能發生自燃或起火事故。

三、整車質量,181批次不達标。電動自行車新國标規定,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含電池)應不超過55kg。

四、反射器和鳴号裝置,161批次不達标。如果反射器光學性能、後燈照明亮度值不達标,夜間騎行時,電動自行車就不易于被識别,存在夜間行駛安全隐患。另外,電動自行車應當有鳴号裝置(喇叭等),聲壓級應當在75dB(A)~100dB(A)之間。

五、車速提示音,158批次不達标。新國标規定,電動自行車設計的最高時速為25km/h,且行駛速度達到15km/h時,要發出車速提示音,提醒路人。但如果商家或消費者為了提高和方便,拆除限速器,改裝提醒裝置,就易引發交通事故。

新國标下,電動車改裝屢禁不止

新國标對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和蓄電池也提出防改裝或篡改要求,将最高時速由20km/h調整到25km/h ,将整車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

除了對速度、整車質量等有要求,新國标還要求電動自行車要有腳踏騎行能力,電機功率不應超過400W,蓄電池标稱電壓不應超過48V,同時增加防火阻燃、充電保護等安全内容。

部分廠家為了将電動車賣出去,通常以“速度快”為賣點來吸引消費者,但忽視了車速過快對交通安全産生的危害。

更有甚者,不少經銷商或維修點為了牟利,解除了速度限制,私自改變車速,或拔掉限速線,或更改電壓,更甚更換車牌或使用假車牌。

例如,一輛電動自行車合格證上标注最高設計車速為24km/h,實際檢測車速為26km/h,即為不達标的超速電動自行車。如果剪掉限速線,改裝讓車速可達到45km/h,但表盤車速還是始終顯示最高25km/h,這即為改裝電動自行車。

除了速度帶來的危險,非法改裝在改裝過程中也易破壞整車的電氣線路的安全性能,具有自燃起火的隐患。

違規改裝行為屢禁不止,大行其道,亂象叢生,給正常的交通秩序、行駛安全帶來極大隐患,這與國家出台新國标的初衷背道而馳,不建議消費者非法違規改裝。

對速度要求較高的消費者,可考慮購買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等,速度或超過50km/h,但需要上摩托車牌和相應駕駛證。

《消費者報道》建議

(1)認準3C認證标志。應仔細查看合格證或吊牌是否具有強制性産品認證(CCC認證),遠離“三無”或者非标、超标電動自行車。

(2)不要改裝,合法使用。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車輛改裝是引發事故的一大行為。

(3)使用原裝充電器、電池。以往電動自行車發生的事故中,交通事故偏多,現在則是火災事故較多,電池、充電器是主要原因。可查看蓄電池、充電器等是否與3C證書、合格證一緻。拒絕改裝或購買二手電池,避免過度充電。

(4)锂電池更好,但價格更貴。目前,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主要有鉛酸蓄電池和锂離子電池這兩種。鉛酸蓄電池的壽命較短,使用較廣,更換、修理方便,但分量較重,通常在10~50公斤左右;而锂電池的壽命較長,重量較輕,重量僅為2~4公斤左右,但價格較貴。

(5)戴電動自行車頭盔或摩托車頭盔。頭盔能在事故中将受傷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要用安全帽或劣質塑料頭盔代替電動自行車頭盔,建議選擇有緩沖層的頭盔。要選購電動車頭盔的消費者,可參考本刊發布的《10款頭盔測評報告:美團、雅迪、愛瑪通通不過關,戴着它們安全沒保障》。

【特别聲明】:本篇内容所采用的原始數據均源自權威官方網站,數據客觀真實。如相關抽檢結果數據經政府有關部門核實及認定後确認有變更事實的,請及時聯系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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