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消費單會作為離婚證據嗎?小圈與小澄結婚後,注冊登記了一個淘寶店鋪,登記于小圈名下,由小圈負責經營貨源主要由小澄的姐姐在日本采購後寄回國内,幾年後小澄辭去原工作,網店的經營主要由小澄負責一年後,小圈關閉該網店後雙方因感情問題離婚,在離婚訴訟中,小圈和小澄均要求經營該店鋪,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淘寶消費單會作為離婚證據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小圈與小澄結婚後,注冊登記了一個淘寶店鋪,登記于小圈名下,由小圈負責經營。貨源主要由小澄的姐姐在日本采購後寄回國内,幾年後小澄辭去原工作,網店的經營主要由小澄負責。一年後,小圈關閉該網店。後雙方因感情問題離婚,在離婚訴訟中,小圈和小澄均要求經營該店鋪。
法院認為淘寶店鋪本身存在價值,在離婚糾紛分割夫妻财産時,對其價值可以由當事人協商确定;協商不成的,應綜合考慮店鋪登記主體、經營連貫性、穩定性,發揮網店的最大效能、參與經營網店等因素,對淘寶店鋪進行分割,以确定夫妻雙方離婚後淘寶店鋪繼續經營的主體。
因該網店登記在小圈名下,考慮到網點經營的連貫性、穩定性,發揮網店的最大效能,并結合小澄參與經營他人網店等情況,法院最終判決在離婚後由小圈繼續經營該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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