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進入社會開始,就要面臨找工作的難題,找一個什麼樣的工作适合自己,确實難倒了很多人。小編認為,找工作之前,問問自己,究竟想給誰“打工”也是非常重要的,從這種角度來劃分,小編認為工作的性質,無非下面三種。
1.為别人打工
第一種是為别人打工。主要包括為私企以及一些個體工商戶打工。
選擇為“别人”打工的人是非常多的。因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當老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考上公務員。極大部分的人還是選擇了給别人打工。
給别人打工的優勢也是十分明顯的。選擇範圍更廣,門檻更低。而且可以将自身的風險轉移給企業,壓力也更小。當然一樣有缺點。比如沒有那麼自由,束縛你的條條框框比較多,比如有些才華沒有機會施展。再比如受企業“壽命”的限制,工作可能沒有那麼穩定。
總之,有利有弊,看個人選擇。
2.給國家打工
如果可以選擇,相信大部分都是願意給國家打工的。但是國家選拔人才的标準是十分高的。大部分人可能是“報國無門”。不過,公務員因為工作的穩定,和不錯的收入。每年依然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參加考試。雖然說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但是每年依然有不少人成功上岸。所以選擇報考公務員,也不失為年輕人不錯的一個選擇。給國家打工的優點是工作穩定,福利待遇好。當然缺點就是比較難考,很多人花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可能一無所獲。所以選擇這條路,也要衡量清楚其中的利弊。
3.給自己打工
很多人認為給自己打工就是創業當老闆。小編認為除了以上兩種,都可以算是給自己打工。農民也是,作家等自由工作者亦是。尤其現在社會發展迅速,自由職業者的機會也将越來越多,以後,自己給自己打工的機會,也将會越來越多。自己給自己打工的優點是自由,自己的才華能得以完全施展。缺點是收入不穩定,甚至可能造成虧損。如自己創業做老闆,成功者收益十分可觀,而如果失敗,會造成本金的大量損失,所以選擇自己給自己打工,亦是有好有壞。
我們想給誰打工,無非就上面的三種形式。其實都各有優缺點,需結合自身喜好,條件,并衡量其中的得失,這樣,你就知道自己應該選擇什麼類型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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