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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作者的忠告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7-28 22:14:01

基層工作者的忠告?文 | 楊之之2,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基層工作者的忠告?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基層工作者的忠告(這些年我在基層工作中遇到的奇聞異事)1

基層工作者的忠告

文 | 楊之之

2

某日,處理一起工傷糾紛案件老闆和職工都屬于健談型,一開始都還好好的挺正經的談關于賠償的事情,後來慢慢的偏離了主題。

于是,從美國大選開始講起,到楊貴妃到底是真的自缢還是假死真匿,再到我國新型五代戰機的優點到底在哪裡......雖然三方相談甚歡,但貌似局勢正在朝着失控的方向發展,趕緊就此打住(關鍵還是飯點快到了,人是鐵飯是鋼那)。

我:我看大家都是好說話的人,都是通情達理的人,我提議,具體的賠償金額就按照一開始提的肆萬伍仟吧!

老闆:好!沒問題,你的面子總要給的,就聽你的。

職工:不行!

老闆一驚,而我心中猶如千萬頭那個什麼馬奔過,我一早上聽你們吹了半天,到頭來這全是白費功夫了?誰知,劇情來了個180°急轉彎。

職工:我不是那種蠻不講理的人,也不是單純為了錢的人,平時确實和老闆相處不錯,今天在這裡大家也談的愉快,我不要肆萬伍仟了,給我叁萬伍仟就好了。

我去,還有這種操作???平時見多了職工的漫天要價,主動要求降價的我還是第一次見,真悔恨沒有攝像機讓我把這一幕拍下來,這簡直就是和諧勞動關系的優秀典範啊!!!這還真讓我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了。

老闆明顯也是有點木了,估計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老闆:那......那我也不能虧待你,再給你加叁仟吧,一共叁萬捌仟。我:好了,你們都别說了,就按照叁萬捌仟吧。于是乎,替他們寫了協議,雙方簽字畫押,高高興興的走了。

3

某虛歲63歲的職工,因為和老闆有點口角之争,被老闆辭退了,一怒之下找了我。

職工:我有事要反映?

我:恩?說啊?

于是職工把過程講述了一遍。

我:那你現在有什麼要求給我說。

職工:我要求補償我,我從57歲做起,今年63了,起碼按照我6年的工齡補償我

(看了對方的身份證,确定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我:像你這樣的超齡職工,你們之間的關系屬于勞務關系,法無禁止即可為啊!

職工:說人話!!!

我:......通俗的講,沒有補償金。

職工:你胡說八道,明明别人給我說,有什麼按照工齡來的補貼。

我:你說的是經濟補償金吧!

職工:對對對,就是這個,不可能沒有的。

于是,我把政策重新解讀了一遍。

職工:我不信,我要把你的話錄下來,我要去打官司,我要把你的話放給法官聽。

我:......可以啊!

于是,職工掏出手機,搗鼓了半天。

職工:錄音功能在哪裡?我:&……()&…………*()*%¥#@!,你拿來,我看看......幫其調試好後,

問:咱可以開始了麼?

職工:可以了。

于是,我又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對話,職工終于作罷走了。

注:在平時處理調解的時候,當事人偷偷錄音的确實不少,但像這樣正大光明還需要我協助他給自己錄音的确實不多見......

4

某西部少數民族職工,第一天高空作業時跌落,要求賠償。某日陽光明媚的下午,突然沖進來四個皮膚黝黑、帶有紋身的彪形大漢。

我:你們有什麼事麼?

對方:我們的人昨天在工地上幹活摔斷鎖骨了,要求老闆賠償。

我:你們幹嘛這麼心急,先去把骨頭看好,然後再談賠償的事啊。

注:一般工傷賠償都需要依據勞動部門的傷殘等級鑒定來作為依據,整套流程先看病,再做工傷認定,待病恢複的差不多了,再做傷殘等級鑒定,最後按照級别賠償。

對方:醫院不給看病,我們也沒辦法。

這又是哪家黑心醫院,這年頭醫患矛盾就是這麼來的啊,哪有不給人看病的道理,那要你們醫院幹嘛?

我:什麼鬼,為什麼不給看?

對方:因為......因為他有艾滋病,這裡的醫生說了,隻能去北京上海等地的醫院,先控制艾滋病病情,然後才能動手術。

我:......,受傷的人呢?

對方:在樓下等着。

我:幹嘛不上來,我有話問。

對方:怕你害怕

我:......。

我什麼樣的人沒見過,我還會怕這個?這能是我的一貫作風麼?開玩笑!!!當然,我隻聽說過艾滋病,從沒見過艾滋病患者到底是個什麼樣,抱着對當事人負(好)責(奇)的心裡,來到了樓下,見到了受傷的職工,他右手纏着繃帶,繃帶挂在脖子上,皮膚很黑,身形很瘦小,其實和普通人沒什麼兩樣,但我一眼就發現了另一隻手臂上星星點點的針眼,也就大緻揣測出他的背景了。

長歎一口氣,對着他們說:說吧,你們想怎麼辦?

對方:要麼給我們25萬(正常的賠償在4萬左右),要麼一分錢也不要,隻要把人給我看好了。

其實我早就有心裡準備了,随手就給老闆打了電話。

我:這事你也知道了,我也清楚你心裡怎麼想的,沒有其他好的辦法了,我隻能幫你壓壓價格。

老闆:行,我現在在外地,明天就回來,這事拜托你,盡量幫我減少點損失。

于是,經過一下午的漫長談判,最後以12萬的價格“成交”。

PS:很多讀者估計也猜得出了,這夥人其實就是借工傷來碰瓷的。難道就沒有好的辦法麼,恕我能力有限,确實沒有。按照現行的相關規定,工傷都按照職工無過錯原則進行賠付,除非你能證明他的傷是陳舊性傷,然後再由公安部門調查作出結論。像這種情況,通俗講就是苦肉計,我無奈,老闆更無奈。

後記:調解工作多年,上面4起隻是部分我覺得有意思的,不常見的案例,純屬閑來無事,也感謝各位浪費時間賞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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