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證書錯誤怎麼辦?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功能及系統維護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7号,以下簡稱《公告》),對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原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功能及系統維護有關事項做了說明,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證書錯誤怎麼辦?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功能及系統維護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7号,以下簡稱《公告》),對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原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功能及系統維護有關事項做了說明。
《公告》對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功能做了重!大!改!進!大家趕緊看看:
勾選确認發票的“2日限制”取消
《公告》明确,納稅人每日可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查詢、選擇、确認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功能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2号)第一條同時廢止。此前2016年第32号公告規定,納稅人确認當月用于抵扣稅款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的最後時限為次月納稅申報期結束前2日。
也就是說,以後每天都可以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勾選确認用于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了!申報期結束前2日不能勾選确認發票的限制取消了,大家又省了一份心哦~
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完善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功能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2号)被廢止的條款:
一、延長确認發票信息時限。将納稅人确認當月用于抵扣稅款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的最後時限,由當月最後1日延長至次月納稅申報期結束前2日。
納稅人端系統由稅控系統服務單位維護
《公告》明确,增值稅發票選擇确認平台納稅人端系統維護工作,由增值稅稅控系統服務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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