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新生兒的誕生,帶給人們許多歡慶,也産生許多民俗。本文隻說一個魯西南區域裡一個“住滿月”的習俗。
在魯西南區域,嬰兒滿月後,女兒一般要帶嬰兒去娘家住上三到五天的時間,這個民俗叫“住滿月”,也有的地方稱為出窩、挪窩、離窩。“住滿月”代表了一些傳統的吉祥的寓意,是祝願嬰兒健康成長,所以大多數地方為了這個吉利的說法都會在滿月後到娘家住上幾天。“住滿月”習俗雖然沒有儀式性規定,但一般要擗根桃樹枝、削皮做成短小棍并系上紅繩或紅布條,然後放在嬰兒身上,出門的時候能夠起到辟邪作用;也有的是在嬰兒額頭上點一個紅點,也是能起到辟邪作用的。嬰兒随母親從娘家回來時,一般嬰兒要穿上娘家人做的虎頭鞋,還有帽子,紅肚兜等等。嬰兒的爸爸是否在滿月後一起回娘家住,這個取決于個人,沒有規定是不可以一起回去的,主要看時間以及自己的意願去決定。“住滿月”需要在娘家住幾天,沒有固定答案,主要是看一下所在區域有沒有特别規定講究,沒有的話住三、五天就行了。
我的媳婦“住滿月”時,給孩子身上帶的小桃棍是我從寺廟裡請的,也是我送她娘倆回的娘家。我是搓了一頓就上班去了,沒有陪同住,她娘倆住了三天就回來,媳婦說她娘家伺候孩子不方便,弟媳婦光翻白眼。不知各位你家住滿月是啥情況,可否曬曬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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