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遺産資料?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舉行第十七屆會議,通過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公約》,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世界文化遺産資料?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舉行第十七屆會議,通過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公約》。
明确了文化遺産的定義:文物:從曆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份或結構、銘文、洞窟以及聯合體;建築群:從曆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築群;遺址:從曆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以及考古遺址等地方。十大文化遺産最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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