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新聞:随着香港國安法的生效,連日來,相關部門的人事任命也陸續出台。接下來的工作重點還有哪些?
香港時評人 港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馮炜光:随着香港國安法的生效,我相信國安委接下來會有兩方面的工作。短期内是會打擊一些涉嫌觸犯國安罪行的一些背後人士,他們可能是負責煽動、策劃,當然也有一些人已經逃離了香港,他離開的時候可能并未犯法,隻是因為不想将來觸犯這個國安法,所以就走了。
但普通法裡是有持續犯罪這個概念的,假如他們在6月30日晚11點之後,繼續觸犯國安法這四條罪行,那我相信國安委便會透過香港警方,毫不手軟地打擊這些罪行。更長遠來看,我相信,國安委會做一些構建國民身份認同、國家認同的工作。
香港由于曆史原因,脫離了母體156年。所以我們會發現,大部分香港人都相當愛國,但始終有一些人對國家有抵觸心理,甚至會用暴力的方法來應對。我們在7月1日就已經看到了,有些可能是政府的公務員,有些是工程師,有些是15歲的年輕人,有些是60幾歲的長者。對于這批人,我們應當予以教育、推廣,讓他們領會到國民身份的重要,不要去以身試法。
“亂港”頭目之一的陳方安生日前宣布退出政壇
直新聞: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這幾天,香港社會出現了怎樣的變化?您有何觀察?
香港時評人 港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馮炜光:關于7月1日以來的變化,我們看到,那些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物,很多都已經走掉了,或者退出政圈了,就可能會暫時消停一段時間。但對于一些“黃絲”來說,他們可能一時半會兒還接受不了,會得抑郁症,他們會覺得這件事不能做,但又不願意承認這個現實。其實核心問題就在于,如何去看待“國家”這個問題,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這是鐵一般的事實,無論是從曆史、法理還是文化的角度,都是确鑿無疑的,但有些人不想接受,那就要慢慢轉變過來。如果他們不肯轉變過來,以身試法的話,那有時不一定需要依照國安法,可能會是公安條例 ,或是公衆地方行為不檢,都能讓他們身堕法網。那我認為咱們國安委,就應該教育這部分人,讓他們明白 ,不要再以身試法。
直新聞: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後,已有人因展示“”标語被捕,但外界對部分“亂港”口号是否違法各有解讀。該法條文中做出了怎樣的明确解釋?
香港時評人 港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馮炜光:關于這個“”标語,其實有些“黃絲”群衆都挺有“創意”,他們可能會用數字來代替“”歌的歌詞,或者用其它各種英文字母來代替“”口号,甚至有人會喊某個英國足球隊“萬歲”,來作為一種暗語以求發洩。但與其是這樣,他們不如把精力轉到建設自己的事業,以及建設香港上。
其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它财物資助他人實施觸犯第二十條規定的,關于分裂國家的罪行的,即屬犯罪 。打出标語也都可以被控煽動,也可以用公衆地方行為不檢。因此我覺得“黃絲”群衆應該放下這個心結,不要去犯法。
我舉一個例子,香港向來不允許自認是黑社會分子,這是一項罪行,那你是否可以用一種很有“創意”的方法來認呢?比如用一些代号來代表。其實是可以的,但假如因此被警察捉上法庭,法官都不會相信,你隻是真誠地想說那些語言本身,而非說黑社會的代、暗語,那你就會觸犯法律。
其實我相信,這種用“創意”方法來表達“”的行為,也會遇到類似的問題,法官屆時會全面審視,(會知道你)其實是以此來暗喻或代替某些提法,那這肯定會觸犯相關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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