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甯新聞綜合頻道
2019年8月21日,南甯東葛葛村路口,一輛小車因沖撞多輛電動車、多名行人及小車,緻2人死亡、多人受傷。近日,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肇事小車司機趙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
此前報道:突發!南甯東葛葛村路口發生嚴重車禍緻多人受傷,現場市民擡車救人!
那一夜,到底發生了什麼?法院一紙判決揭開謎團。
案發:
現場觸目驚心,
距離家一步之遙發生事故
公安機關通報表示,2019年8月21日21點46分,南甯市東葛葛村路口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輛号牌為桂A978QW的小轎車沿東葛路由東往西行駛至事發路口時,與一輛号牌為桂Axxxx0的黑色小轎車及多輛電動自行車和行人發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1男1女,均為成年人)、7人受傷(1人重傷、1人輕傷、5人輕微傷,其中2人已經出院、5人留院觀察治療),車輛不同程度損壞。
肇事司機趙某(男),事發時駕駛桂A978QW小轎車,當行駛至東葛路時,先追尾碰撞一輛出租車。在雙方司機協商處理過程中,趙某強行駕車離開,繼續行駛至東葛葛村路口,與桂A号牌黑色小轎車及多輛電動自行車和行人發生碰撞。
經檢測,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3.2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肇事司機:
我慌了,想刹車反而踩到油門
據趙某回憶,事發當天下午6點多,他和幾個同事宴請相關部門的領導。在吃飯時,他喝了些紅酒。晚上9點多,飯局結束後,他開車準備回東葛路的家。當他駕車行駛至東葛路廣西機電工業學校前駛入東葛路輔路時,車頭碰到前面一輛出租車車尾。事發後,他下車跟出租車司機農某協商,但農某說要等車主來才能決定。其間,農某執意要報警,還說他喝酒開車,要交警過來處理。
趙某稱,協商十餘分鐘未果後,因害怕對方找人欺負自己,他就駕車離開現場。在離開過程中,由于輔道的車比較多,他本想踩刹車減速,卻踩到油門,于是車速越來越快,這時他慌了,駕車至東葛葛村路口右轉進入葛村路的過程中,撞到了多名行人和車輛。
“碰撞後,我更加慌張,想踩刹車減速但沒踩到,反而還踩到了油門,車子開始失控了……”趙某說,駕車繼續往前行駛了100米後就沖上葛村路東側人行道上的一家店鋪面前,撞倒幾輛電動車後,車才停下來。
據趙某同事證實,當晚十餘人一起吃飯,共喝11瓶紅酒,趙某喝了紅酒。
出租車司機農某表示,他是出租車的代班司機。在追尾事故發生後,他跟趙某協商,趙某要求放他一馬,且提出賠償200元、500元,農某說自己不是車主,不能做主,并提出要報警、報保險公司。協商未果,趙某突然就倒車撞到路邊綠化帶然後往前開,農某想阻攔,但對方沒有停車……法院:
醉酒駕車,情節惡劣
記者了解到,趙某因不服一審判決,已上訴至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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