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内的别墅 本文圖均為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圖(除署名外)在位于東莞的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以下簡稱“觀音山森林公園”),管理方因公園内的多棟别墅一直感到頗為頭疼。
澎湃新聞近日實地探訪發現,該公園内存在的多棟别墅有些爛尾多年無人打理、有些已經建好但尚未裝修、有些已有人居住。
公園管理方稱,他們以一些别墅不适宜繼續存在等為由,向當地主管部門提出信訪,希望予以拆除。但主管部門的回函稱,這些别墅取得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等證件,有的用地審批手續早于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成立,非違法建築。
廣東東莞相關部門向澎湃新聞表示,觀音山森林公園内存在的别墅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時間要早于該公園成立的時間。鑒于該情況牽扯面廣且情況複雜,當地政府一直在協調各方妥善解決此事。詳細情況,将由具體業務部門作系統梳理後,再進行回複。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晔認為,如果上述幢别墅嚴格按照當時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建設,别墅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公園管理方認為别墅的存在影響到景區生态環境,可請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内的别墅 受訪者供圖國家級森林公園内的别墅
觀音山森林公園位于東莞市樟木頭鎮,面積18平方公裡,森林覆蓋率超過90%。
1999年11月,樟木頭鎮石新村村民委員會與商人黃淦波簽訂《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聯合開發觀音山森林公園,期限為50年。
該合同簽訂後,黃淦波對觀音山森林公園進行了投資開發。2002年,黃淦波成立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觀音山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2005年12月,觀音山森林公園經國家林業局批準升級為國家級森林公園。
今年6月,澎湃新聞探訪發現,該公園内存在22幢别墅。
在公園主幹道佛光路旁,一幢名為“頤雅山房”的獨棟别墅矗立在此,花園入口還挂有“私人地方,嚴禁進入”的告示牌。不時有遊客看着這幢建築發出“住在這樣的地方太舒服了”“也不知道修這樣一幢别墅得多少錢”之類的感歎。
澎湃新聞看到,“頤雅山房”雖已建成,但内部并沒有裝修。
沿着佛光路向前約100米,是兩幢共用大門和圍牆的三層别墅,圍牆上寫着“佛光路1号”和“名門”的牌匾。兩幢别墅的窗簾拉着,敲門則無人應答。
繼續向前,是一幢兩層别墅,看上去有住過人的痕迹。澎湃新聞敲門,同樣無人應答。
以上是已經完工的部分别墅。澎湃新聞統計發現,公園内有12幢這樣的别墅。剩餘的10幢,均未完工。其中,有六幢别墅位于一處,一字排開,建築結構與工程進度一緻。
觀音山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觀音山公司經理陳景玉告訴澎湃新聞,未建成的别墅已爛尾多年,“影響景區環境的和諧”。
此外,對于其中兩幢爛尾别墅的手續問題,樟木頭鎮政府曾于2016年6月回複陳景玉稱,“您反映的國家級森林公園内保安部宿舍旁的2宗宅基地已分别于1994年和1998年取得用地審批手續,早于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成立。”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内的爛尾别墅官方答複:别墅是合法的
陳景玉表示,他沒有具體統計每一幢别墅修建的年份,隻有大概的建設時間。“有的是在2002年左右開始建設,有的是在2006年之後,也就是公園升級成為國家級森林公園之後才開始建設的。”
陳景玉說,他們無權處置這些别墅,隻能向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但得到的答複基本上都是這些别墅是合法的。
以“頤雅山房”為例, 2016年7月,樟木頭鎮政府作出的信訪答複意見書顯示,該住宅用地于1997年2月由潘某某(注:香港籍)向土地權屬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後,送東莞市國土局進行審批。1997年,該宗地取得用地手續,批準文号為“東府集字(1997)1900190301778号”,批準面積120平方米。
2017年2月,原東莞市國土資源局作出答複稱,潘某某及其四個子女的住宅用地“登記手續合法有效”。
2017年5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粵19民終901号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潘某某等五人已取得案涉土地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在案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被依法撤銷前,潘某某等五人為案涉土地的合法使用權人;潘某某等五人在案涉土地上建設案涉房屋,該房屋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故潘某某等五人為案涉房屋的合法權利人。觀音山公司主張案涉房屋為違法建築缺乏依據,該院不予采信。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内的爛尾别墅官方:一直在協調各方解決此事
盡管如此,陳景玉仍對潘某某等人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否合法持懷疑态度,希望主管部門進一步查清,“按照《森林法》的相關規定,必須占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複費。另外,涉及到砍伐林木的,還要取得采伐許可證。”
陳景玉質疑,在國家如此重視環境保護的當下,這些别墅,尤其是爛尾别墅存在于國家級森林公園内是否合适?
對此,東莞市樟木頭鎮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觀音山森林公園内存在的别墅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時間要早于該公園成立的時間。鑒于該情況牽扯面廣且情況複雜,當地政府一直在協調各方妥善解決此事。詳細情況,将由具體業務部門作系統梳理後,再進行回複。截至發稿前,澎湃新聞尚未收到詳細回複。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晔認為,如果上述幢别墅嚴格按照當時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建設,别墅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未按照當時法律法規進行建設,主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處理。
陳晔表示,如果公園管理方認為主管部門涉嫌違法批準建設别墅,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另一方面,随着黨和國家對生态環境保護力度不斷加大,觀音山森林公園又是國家級森林公園,如果公園管理方認為别墅的存在影響到景區生态環境,可請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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