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卡友來說貨車年審、駕駛證年審都讓人頭疼不已,每次年審都得耽誤“正事”。可如果不去年審,又沒法開車上路。今年年審新規又有哪些變化,給卡友們帶來哪些便利呢?一起來看看吧!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實施,“年審”的改動内容有:
沒扣分不需要年審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新規第七十二條指出,持有重型牽引挂車、大型貨車的駕駛人必須一年一審,但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沒有扣分記錄的,包括A2在内的駕駛證也不用再年審了。
關于異地年審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卡友們可以在核發地或所在地參加年審,這對卡友們來說更加便捷。
信息變更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第八十一條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後三十日内,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卡友們換手機号、換聯系地址後,原則上要跟原先備案的車管所聯系更改,否則超過30天後要面臨罰款,這點卡友們往往容易忽略。
針對弄虛作假的
1、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審驗教育時在簽注學習記錄、學習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相應學習記錄無效,重新參加審驗學習,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審驗教育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3、組織他人實施前兩款行為之一,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二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萬元以下罰款。
這個主要是針對找黃牛代審的處罰細則,如果找黃牛代審,不僅卡友的學習記錄無效,還将面臨一千元以下罰款,風險成本不低。
因此卡友們找黃牛代審需三思,平日盡量規範駕駛,不被扣分,也省去年審的麻煩。
新規實施後将帶給卡友們帶來更多便利,這也算當前疫情下一個好的信息了。卡友們在路上跑要時刻注意安全,人多的地方口罩一定要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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