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姜予恩
“守護一江清水出川,築牢長江上遊生态屏障”。10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宣講培訓會,對《條例》政策進行了解讀,對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的背景、建設情況、施行後的打算等方面作了介紹。
泸州為何要建設海綿城市?
泸州市主城區位于長江、沱江交彙處,柏木溪、龍澗溪、玉帶河、漁子溪等八大支流穿城而過,水系發達。整體地勢南高北低,屬于典型的沿江丘陵城市,城區内河、道路等坡度較大,城市蓄水能力較弱,暴雨季節受雨洪疊加效應影響,極易引發洪澇災害,而海綿城市的建設能讓雨水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
“因此,海綿城市成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發揮城市水生态服務功能、解決城市雨洪綜合管理、引導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途徑。”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雲春說。
泸州海綿城市建設進展及成效如何?
李雲春介紹,2015年,泸州市先行開展海綿城市建設,2016年成為四川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憑借良好的海綿城市建設成效,為構建區域海綿體系、治理城市水環境、補齊設施短闆、建設高質量海綿社區,2021年6月,泸州市成為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範城市。“泸州市是全國首批20個之一、也是全省唯一1個。”
截至目前,泸州市已建成海綿城市達标面積約44.1平方公裡,全面完成主城區雨污分流改造77.2平方公裡,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消除,消除城市内澇點位19個,建成漁子溪公園、龍澗溪公園等一批海綿示範項目,長江幹流泸州段水質常年保持Ⅱ類。
《條例》施行後給城市建設管理帶來什麼變化?
今年10月1日,《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明确了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機制,規定了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及其責任義務,對海綿城市規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維護等作了規範要求。這是全國第4部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也是泸州市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9部實體地方性法規。
李雲春表示,《條例》的頒布施行,不僅是城市建設管理水平的提升,更是城市發展方式理念的更新,為守護一江清水出川,築牢長江上遊生态屏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接下來,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将以《條例》頒布施行為契機,加快出台相關配套實施細則、政策文件和技術标準,建立完善“立法 制度 管控”的長效管理體系,确保條例貫徹落實。同時,将海綿城市建設同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補齊城市功能短闆、推進新城區擴面提質、促進老城區有機更新等結合起來,着力推動生态改善、景觀提升、功能優化。“全面增強城市的承載力、宜居性、包容度,讓人民群衆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李雲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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