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咨詢法律問題】
馳名商标的認定途徑如下:
1、通過商标局、商标評定委員會進行馳名商标的認定;
2、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對馳名商标進行認定。
【法律依據】
《商标法》第十四條規定,馳名商标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
認定馳名商标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衆對該商标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标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标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标作為馳名商标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标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标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标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标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标争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标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标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标馳名情況作出認定。生産、經營者不得将“馳名商标”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