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垃圾分類新規?據央視新聞消息 昨天(8月2日),浙江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正式批準了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并從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浙江省垃圾分類新規?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據央視新聞消息 昨天(8月2日),浙江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正式批準了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并從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早在2015年,杭州市就出台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根據杭州市城管委此前的調查,杭州市民對于垃圾分類的知曉率雖然達到了90%,但執行率卻隻有30%。而執行率不高的原因一是分類标準不清晰,二是處罰力度不足。
因此,這次新修改的條例将生活垃圾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其中易腐垃圾包括餐飲經營者、單位食堂等産生的餐廚廢棄物、居民生活中産生的廚餘垃圾和集貿市場産生的有機垃圾等。
新條例還加大了處罰力度:對亂丢垃圾和丢錯垃圾的個人,将視情節嚴重處最高200元罰款;對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而将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運輸的收集運輸單位,将受到最高10萬元的罰款。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馬多裡表示,原來的處罰力度偏輕,不利于分類工作的推進,要推動這項工作,首先還是要單位企業作為帶頭人,個人和單位相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
此外,新修改的條例還增加了信用懲戒措施,對違反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将被記入個人、單位的信用檔案。
編輯 彭啟航
來源:央視新聞
原标題:浙江杭州公布垃圾分類細則 個人最高處罰力度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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